竹山县人民法院机关环境卫生制度

2007-11-23 13:33
来源: 本院
浏览: 1956作者: 竹山县法院

    一、实行卫生区包干制度,各包干区要各司其责,各把其关,并列入目标管理。
   二、每天下班前必须对各自办公室内外卫生进行认真清整,做到每日小清理,周末大扫除。
   三、办公室每月和重大节日前汇同院领导、监察室组织检查评批,每次检查后,公布结果。
   四、各项标准:
    1、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衣着整齐,庭审不穿便衣,按规定着审判服,夏天不在办公室穿背心、拖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
    2、保持室内外整洁,办公桌椅干净,桌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屋顶、墙面无蜘蛛网、灰尘,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痰迹  。
    3、梯道不准堆放杂物,走廊道无垃圾、纸屑、一次性塑料口坏、茶叶、烟头、痰迹。
    4、厕所要每日冲洗,无污垢,塑料口杯、茶叶、烟头入卫生纸篓,不乱丢报纸,卫生纸入大便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