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忠院长在2008年度全院干警大会上的讲话

2015-11-16 10:48

同志们:

 

  今天的大会是经县委同意召开的。首先,我代表院党组向大家致以新春祝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工作顺心,家庭和睦,万事如意!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上一年人民法院工作,回顾四年来我院探索的成功经验,安排部署2008年各项任务。下面,我根据院党组集体讨论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县委提出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不断深化法院管理,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倾力改善基础设施及装备水平,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充分、合理、高效地履行审判职能,着力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7年,我院全面加强了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平衡推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76件,审(执)结2282件。

 

  —— 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己任,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11件183人,审结111件183人。其中,判处罪犯85件124人,宣告无罪2件2人,刑事自诉案件调解撤诉24件57人。在作有罪判决的85件124人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人,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的8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96人,免予刑事处罚的9人。在刑事审判中,我院一是继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惩盗窃、抢劫等侵财型案件,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二是开展交通肇事案件专项审判,确保正常交通秩序及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三是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轻判处,给未成年人重新做人的机会;四是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及妨碍公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司法权威;五是注重案件质量,做到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 以止纷争、促和谐为己任,认真贯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原则,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95件,审结1488件,结案率99.5%。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一是审慎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谐;二是加大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促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确保农村稳定;四是及时审理各类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着力打造“诚信竹山”;五是妥善审理好涉军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国防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 以息争议、尚法治为己任,认真贯彻依法、协调的原则,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官”“民”和谐。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2件,审结12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63件,执结353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一是认真分析案件的具体成因、社会影响,严格执行法律,做到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三是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四是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的力度;五是广泛宣传县政府出台的《竹山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促进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 以兑权利、促双赢为己任,认真贯彻穷尽手段、尊重人权的执行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实现胜诉权利,全力化解“执行难”。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95件,标的额836.27万元,执结318件,执行标的额685.52万元。在执行工作中,一是强化了对执行队伍的组织与领导,初步建立了以执行局为龙头,各人民法庭积极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二是实行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分立,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工作机制;三是认真落实执行财产拍卖、变卖规定,建立执行信息反馈制度,规范了执行行为;四是探索以物抵债,以财产使用权、经营权、租用权等无形资产抵债和分期执行等人性化执行方式,在确保债务人生存权的前提下履行执行义务;五是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开展积案清理,密切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依法制裁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和严重妨碍执行公务的其它人员,化解“执行难”。

 

  —— 以畅渠道、促事了为己任,认真贯彻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访工作原则,扎实做好立案、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365人(次)。在立案信访工作中,一是推行专人立案,专人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及时便捷地接受群众来访和咨询,实现了立案、信访工作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二是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继续坚持院领导和审判委员会委员轮流信访值周制度,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信办访质量;三是坚持重大信访案件领导负责制和专班包案制,提高息访罢诉率;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全年共为239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案件及其他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11.6万余元;五是加强诉前保全措施,有效化解诉讼风险。

 

  二、以“作风建设年”为主线,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深入探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2007年,我院以“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 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作风建设年”活动。2007年是县委提出的“作风建设年”。我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一是及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出台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大会,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是组织干警学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十七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工作重点;三是以庭室为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查找问题,互相帮助解决问题,达到了以整顿促进审判工作的目的;四是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人民群众,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 深入探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我院结合审判实际,一是紧紧围绕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着力提高审判队伍的能力与水平,依法审结了大批案件,通过生动的审判实践体现了依法治国;二是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严格执法与保护人权并重,体现了公平正义;三是不断提高司法审判质量与效率,丰富了“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的内涵,体现了执法为民;四是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创造性开展审判工作,延伸服务职能,确保了系列大型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重点生产企业高效运转,体现了服务大局;五是遵循重大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了党的领导。6月23日,全院干警集中参加了省法院统一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完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集中学习教育任务,为今后的经常性教育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 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以提高业务技能为目标,不断创新“学习型”法院的方式、方法。一是新年伊始就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近一周的业务培训,由院领导、外出参加培训的法官讲课,通过有针对性地学习培训,实现了一人学习,全院受益;二是坚持每两周一期的“法官沙龙”活动。由各庭室法官轮流主持,相互交流,实现了庭内与庭外、各业务庭之间的良性互动,锻炼了法官的语言表述能力,拓展了知识面;三是开展“读书活动”。年初,院党组倡导全体干警年读两本好书活动,并由院政治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导,培养了法官的学习兴趣,陶冶了情操;四是提高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在坚持法律文书评查制度的同时,选择格式规范、说理性强、逻辑严密的法律文书以简报的形式印发全院,交流借鉴,有效提高了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 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将廉政文化建设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实现了干警队伍零违纪目标。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一岗双责”制度。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进行量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不定期组织干警学习上级党组织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及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坚持季度督查、通报制度。每季度末,由纪检组会同财务室对各人民法庭的诉讼费、标的款、财务收支进行实地审计,堵塞漏洞,防微杜渐。

 

  ——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年共办理领导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交办信件8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31人(次),视察法院工作4次,座谈105人(次)。一是坚持重大事项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二是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监督事项,及时报告处理结果;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邀请他们旁听审理案件、监督执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虚心听取政协派驻法院民主监督员小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抓好整改;五是认真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三、以“量化管理、动态考核”为主轴,规范管理,科学考评,全面加强审判管理与司法政务管理,推进法院改革与创新

 

  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本着公正、合理、求实、系统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及制度创新,收到了明显效果。

 

  —— 遵循质效并重原则,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方式。一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二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认罪及情节轻微的刑事自诉案件、案情简单的民事案件实行简易程序审理,降低诉讼成本;三是由立案庭负责对转至各庭承办的案件进行审限管理,并适时进行审限提示,确保案件不超审(执)限;四是由审判监督庭对各业务庭及人民法庭每月办结的案件逐一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遵循管理公开原则,实施制度建院。一是完善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物质装备、资产管理等综合协调保障机制,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创建节约型机关;二是全面推行诉讼收费标准公开、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公开、执行公开、信访听证公开,以公开保公正;三是坚持重大项目、重大支出、大件财产采购集体讨论制度,定期向全院干警公开全院财务收支状况,推行阳光政务。

 

  —— 遵循绩效结合原则,完善“量化管理,动态考核”机制。一是对实施近两年的“量化管理,动态考核”制度进行了完善,使之更具操作性

;二是按季度通报各单位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和个人主要工作业绩,加快各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进度;三是明确将动态考核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及评先表优的唯一依据,更加注重了对考核结果的利用。

 

  —— 遵循基层优先原则,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一是继续坚持领导联系法庭制度,切实加强人民法庭的队伍及业务建设;二是实施经费包干,奖优罚劣,调动人民法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强化对调解及执行和解结案的考核力度,鼓励人民法庭采取形式多样的手段化解矛盾,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四是加大对基层法庭的投入,改善人民法庭的工作、生活条件。

 

  四、以“庄重、实用”为主旨,量体裁衣,量力而行,用有限的国债资金高标准完成审判法庭及人民法庭建设任务

 

  抢抓国家支持西部地区建设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有利机遇,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国债项目。一是精心设计、精打细算,高标准完成了院审判法庭、档案库及办公楼改扩建工程;二是按要求完成了得胜人民法庭建成后的室内装修及审判桌椅配套工程,如期启动了宝丰人民法庭办公楼迁址重建工程;三是通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投入近三十万元为相关业务庭(室)及人民法庭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等影像设备,在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为宝丰、田家、双台、官渡人民法庭添置或更新了办案车辆,改善了全院的装备水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干警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办案中只注重法律效果而忽视社会效果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审判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少数法官和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个别案件质量不高;三是以民为本意识不牢,司法为民办法还不多,措施还不到位;四是少数干警理念出现偏差,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不能因案施策,漠视当事人利益,生、冷、硬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根除。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过去四年法院取得的成就及经验传承

 

  2004年以来的四年,对竹山县人民法院来说,是审判工作的质量稳步上升的四年,是各项管理步入规范化的四年,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的四年,是内、外部环境逐步改善的四年,更是人民法院对外形象全面提升的四年。总结四年来的法院工作,以下几方面的成就有目共睹。

 

  一是以21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标志的“学习型”法院创建成效显著。

 

  二是以连续四年荣获全县“十佳执法服务单位”为标志的“服务型”法院创建成效显著。

 

  三是以涉军审判受到国家表彰为标志的“模范型”法院创建成效显著。

 

  四是以连续三年被县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为标志的“廉洁型”法院创建成效显著。

 

  五是以“量化管理,动态考核”制度全面推行为标志的“创新型”法院建设成效显著。

 

  六是以院审判法庭、多个人民法庭办公楼重建交付使用,干警各项津补贴按时足额兑现为标志的“节约型”法院创建成效显著。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成就,在于我们坚持了“五个强化”,弘扬了“四种精神”,突出了“三个结合”,注重了“二个并举”,咬定了“一个目标”。同时,也打造了“一个品牌”。这些也是我们在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必须坚持正确主张。

 

  —— “五种意识”是人民法院立足之本。2003年12月23日我在与全院中层以上干部见面会上提出了"强化职责意识,确保司法公正;强化改革意识,提高司法效率;强化服务意识,践行司法为民;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司法素质;强化廉洁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的“五个强化”。四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取得的效果也是明显的。我院连续多年被县委授予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十佳执法服务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全县综合性荣誉。

 

  —— “四种精神”是人民法院发展之需。四年来,全院干警积极弘扬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甘于清贫的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换来了竹山法院审判质量的稳步上升,换来了竹山法院各项制度的不断健全,换来了竹山法院队伍的清正廉洁,换来了竹山法院良好的外部环境,换来了竹山法院精良的物资装备,换来了竹山法院较好的工资待遇。正是由于我们坚持不懈地弘扬了这四种精神,才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 “三个结合”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系。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是评价一个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三大指标。三者之间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整体,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人民法院只有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满意。一直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始终要求全院上下强化质量、效率、效果意识,并将三者的结合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才赢得了全县上下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

 

  —— “二个并举”是人民法院力量之源。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完成靠得是广大法官、法警和其它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一句话,靠得是法院这个团队的集体力量。因此,法院这支队伍素质的高低、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四年来,我们紧抓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中西部地区法官普遍断层的情况下,我院的法官队伍却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与此同时,我们积极探索人民法院管理的新路子,创造性地建立了“量化管理,动态考核”的机制,并最大限度地强化对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管理,为法院的审判任务的完成提供了人力和制度保证。

 

  —— “一个目标”是人民法院的最高追求。把人民满意确定为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矢之不渝地朝着这一目标努力是我们永不动摇的信念。我们这里所讲的满意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其中既包含着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个案裁判的满意,也包含广大群众对法院群体的满意;既有上级法院、权力机关对审判质量的满意,也有党委、政府对人民法院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效果满意等内容。概括起来说,就是全社会对人民法院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肯定,对司法权威的尊重与崇拜。

 

  —— 打造了一个品牌。经过四年的努力,我院的“学习型”法院创建硕果累累,干部队伍的学历结构普遍得到优化,已有22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以“法官沙龙”、“法官论坛”、“法官讲坛”为载体的“学习型”法院已经成为我们对内提高素质、对外展示形象的名片。浓厚的学习氛围、丰富的法院文化凝聚了全院士气,鼓舞了全院干劲。

 

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更是潘口电站全面建设的一年,我院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水电大县、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大背景下,将2008年总体工作指导思想确定为: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围绕潘口电站建设这一中心,着力优化内、外两个环境,强化质量、效率、效果三种意识,倾力打造模范型、学习型、廉洁型、和谐型“四型”法院,实现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法院文化、基层基础工作五方面的大突破,为竹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紧紧围绕潘口电站建设这一中心,认真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县委将潘口电站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法院工作必须围绕这一中心开展。而潘口电站建设能否成功既关系到竹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景,也关系到法院及法院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我们工作做的好坏也直接关系到潘口电站建设能否顺利推进。作为审判机关必须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作为法院工作人员也必须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一是思想行动上要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不利于潘口电站建设的话不说,不利于潘口电站建设的事不做,对潘口电站建设不利的言行,要做好制止、解释工作。凡对潘口电站建设有利的事要努力完成,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完成;二是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指导思想,积极投身到潘口电站建设上,除县委抽调的移民工作队成员要全力以赴赶回指定位置开展移民工作、潘口电站辖区的田家法庭全力为潘口电站移民服务外,其它有移民任务的法庭也要有针对性对开展工作,没有移民任务的法庭也要从道义上、人力上给予支持。必要时,将从这些法庭抽调人员协助开展工作,院机关将在外出考察的基础上成立专班,以更好地服务潘口电站建设;三是院内各庭室及各人民法庭除按院文件要求认真受理、及时审理好潘口电站建设有关案件外,还应积极走出机关、法庭开展调研活动,超前谋划,科学分析潘口电站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是法院职责的范围内的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不是法院职责范围内的也要及时反馈,综合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当好“防火墙”,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在紧紧围绕潘口电站建设这一中心的同时,从法院工作性质及作用来讲,全院上下要扎实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当前,我县的信访工作形势仍然严峻,旧的涉诉上访还没有完全消化,新的上访随时可能出现。一些上访当事人,其要求的合理性与其行为的过激性交织在一起,加大了处理难度。还有少数当事人,根本就是无理上访、闹访、缠访,借上访寻衅滋事,企图通过上访来实现其通过正当的诉讼途径而不能实现的过分要求。信访工作已经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光靠被动应付是交不了差的。推、拖、转,会更复杂。对涉及我院的案件,要继续实行院领导包案、庭长为第一责任人、主办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办法,查清问题,找准原因,限期结案。全部有理的全部解决,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对无理上访的,要态度明确地告知其就是无理,说服其罢访息诉;闹事的,要教育、批评直至依法制裁。不管如何解决,都要力争把上访人稳控在本地,防止越级上访,坚决避免进京上访,更不能激化矛盾,造成极端事件发生。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重复上访,进京赴省上访的,要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要进一步在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上下功夫,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审判监督庭要通过案件质量评查这一手段,对外加强与上级法院相关庭室的业务交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对内要加强与各业务庭和各人民法庭的信息反馈,规范全院的案件质量评价标准,促进我院案件质量的提高。

 

  (二)强化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的重要任务,依法严厉惩罚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要把推动反腐败的深入开展作为刑事审判的重要职责,依法严厉惩罚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使命,依法严厉惩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要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依法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要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要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便审判制度;要

依法扩大刑事简易程序审判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当事人诉权依法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当事人获得公正裁判,确保有利于社会和谐的行为得到司法裁判认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社区邻里纠纷案件、涉农案件、涉军案件、涉及妇女儿童案件、损害残疾人权益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要积极审理好金融纠纷案件,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又依法促进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特别是依法处理群体性行政争议,防止和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审慎开展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维护行政权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运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推行执行信息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提高执结率,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要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遵守法律,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的氛围。

 

  (三)强化诉讼调解,力促案结事了。在2008年的民事、行政、执行工作中,我们一是要在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方面加大力度。要积极贯彻依法调解方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既要切实解决重判决、轻调解带来的不愿调、不会调的问题,又要防止因片面追求调解率带来的违法调、强迫调的问题,更不能因注重调解而违背公开审判的原则,坚决防止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注重调解效果;二是要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加大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要大力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审判活动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要加强对民调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经常性的法律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建立民调组织联系网络,努力推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形成。各法庭都要在辖区的每个村、居委会、厂矿、机关等聘请一些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和公益事业、符合条件的公民担任民事调解员,参与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形成民事审判大调解工作机制。今年我们有一个提法,就是通过探索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举全院之力,将我院的收案数量在上年的基础上下降10—— 20%。

 

  (四)强化法官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要把以“学习型”法院创建为内容的队伍素质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途径,开展深层次的业务交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还将组织干警赴沿海发达地区进行考察,学习他们先进的管理经验,感受他们优越的工作环境,体验他们高效率的工作状态。廉洁是司法公正的生命。实现法院队伍的廉洁制度固然重要,但对每名法官、每名法院工作人员来说,自律更加重要。对此,我们一定要警钟长鸣。

 

  (五)强化法院文化建设,推动法院和谐发展。法院的活力来源于丰富多彩的法院文化。近几年来,我们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全面调动全院干警的参与意识,活跃了法院气氛,丰富了法院文化,凝聚了法院人气。与此同时,我们在制度文化、廉政文化、管理文化等方面也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应该说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一个以“公正、效率、规范、文明、廉洁、创新、阳光、快乐”等为内容的文化氛围已在我院形成。

 

  (六)强化司法建议和“五·五”普法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全面做好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向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在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时,要善于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涉诉上访事件发生。通过加强对民调组织的指导,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我院已于去年被列为全县“五·五”普法工作试点单位,各单位要结合审判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七)强化人民法庭工作,夯实工作基础。人民法庭地处最前沿,是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2008年,我院的人民法庭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根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田家、官渡、秦古等法庭的规划和建设,积极改善各人民法庭的装备,努力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司法保障水平。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各法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制度、学习制度以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并抓好落实。三是要抓好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四是全面开展以“三化”、“六无”为目标的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即“基础建设标准化、审判活动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化”,“无错案、无超审限、无民转刑、无矛盾激化、无涉案上访、无违法违纪”,不断促进人民法庭工作的规模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五是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工作,尽可能地减轻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压力。

 

  二、做好2008年各项工作要树立以下四个方面的意识

 

  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人是最关健的因素。因此,全院上下务必牢固树立以下四个方面的意识。

 

  一是要有责任意识。细节决定成败。从事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它首先是一种职业,我们提法官职业化,指的是它的专业性、独立性,而我们的职业又来源于法律,这就决定了从事这一职业的人要有对法律负责的责任感。我们每个岗位、每个人都有大小不等的权力,如何用好我们手中的权力,并将行使权力作为正确履行职责的手段,这个问题需要大家认真思考。

 

  二是要有合作、协作意识。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是以国家为后盾的。而司法的过程又是以法院这个集体来完成的,我们提的司法独立是审判权独立,并不是法院独立,更不是法官独立。司法的高度程序性和原则性,决定了我们每一名法官之间、法官与其它工作人员之间是分工与协作的关系,离开了法院这一团队,我们每个人的力量都将显得十分渺小。因此,全院上下要牢固树立合作、协作意识,整合集体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要有自律意识。与同志们在交流时,常常听到一些怨言、流露一些怨气。诸如工作压力大、工作辛苦、待遇不高,如此等等。我认为这是缺乏自我约束的结果。在闲暇的时候,我们不妨平心静气地去反思一下,我们今天做了些什么?还有些什么事情没做?我们的付出与我们的所得是否相符?

 

  四是要有危机意识。我曾经给大家推荐了一篇名叫《华为的冬天》的文章。读了这篇文章,我时常被一种危机所包围。我们的队伍是不是经受得住考验?我们法院这种良好的氛围还能够维持多久?虽然我们所处的单位没有危机,但我们每个人不能没有危机意识。通过近几年来的努力,我院的队伍素质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法官的结构有了明显改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法官结构还是一种低水平的结构。还需要我们不断更新知识,不断地优化司法理念,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被日新月异的时代潮流所淘汰。

 

  三、做好2008年各项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人民法院工作头绪多,如何把握工作重点,突出工作特色,这是一个重要课题。我认为,全院上下要在处理好以下几方面关系上下功夫。

 

  一是正确处理好法院独立审判与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关系。接受党的领导是一项不可动摇的根本政治原则,要把法院的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坚持党在思想政治、方针政策和组织上的领导,工作中的重大部署、重大问题要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汇报。接受人大监督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要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增进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理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院领导要定期走访辖区内的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法庭也要加强与当地的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多汇报,多沟通;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工作。

 

  二是正确处理好降低办案成本与依法办案的关系。在当前情况下,法院不讲办案成本,就无法讲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无法谈发展。但也不能以降低办案成本而牺牲司法为民的水平。今年我们不再强调办案数量,但绝对不允许出现有案不立。凡是接到人民群众投诉各法庭有案不立的,我们将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降低办案成本只能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在不乱办案、乱拉赞助的前提下降低办案成本。财务管理要经得起审计,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损失、流失。要继续提倡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最大限度地节约经费。

 

  三是正确处理好开拓进取与按客观规律办事的关系。立志办大事,办实事,办成事,但要对干警负责,对未来负责,更不能形成新的债务。一定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下无法实现的空头指标,不开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法庭建设既要着眼于今后若干年不落后,着眼于发展的需要,也要考虑现实条件和工作的需要,不能太超前和浪费。

 

  四是正确处理好关心干警与严格管理的关系。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关心干警,把队伍监督好、管理好,确保我们的干警不掉队、不失足。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切实解决好干警的实际困难,把队伍爱护好、关心好。使法院成为一片净土、一方乐园,使法院干警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有战斗力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量。

 

  五是正确处理好抓重点与抓全面的关系。善于抓重点,善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一个时期集中解决一两件最突出的问题,并以点带面,保持各项工作持续协调发展。让每个法庭、每个部门、每个干警都能够赶上发展潮流,至少不要被滚滚向前的发展潮流所淘汰,除了要取得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法院文化、基层基础工作五项突破性进展外,司法行政、司法技术、司法宣传和调研、司法警察等其他工作也都要干出特色。

 

  同志们,我们的指导思想已经明确,任务目标已经明确,措施方法也已经明确。可以这样说,我们面对的形势很好,面对的任务也很艰巨和繁重。我们有决心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