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改革复制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2-17 08:45
来源: 本院

关于印发《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改革复制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现将《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改革复制推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复制推广工作取得成效。

 

 

 

 

竹山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6日

 

 

 

 

 

 

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改革复制推广

实施方案

 

根据《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改革试点创建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复制推广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立案、审理、执行各阶段与相关行政部门、政务人员信息共享,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公职人员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构建全流程政务诚信机制,提高案件审理、执行质量、效率,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是构建政务人员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平台,在立案、审理、诉讼、执行全流程与相关部门进行涉政务诚信典型案件发现、推送、发布等方面的合作,打通数据壁垒,精准掌握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汇总形成统一的政务领域诚信档案,建立诉讼诚信信息库,形成良性执行的共同体。

二是建立政务失信风险源头预防机制。针对政务人员诚信诉讼行为的易发高发点,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案件全流程进行风险告知与法律后果告知,提升政务人员风险责任意识。

三是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法治湖北、法治竹山等文件、举措宣传落实力度考核,举办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现场旁听活动和应诉技巧讲座,提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提高出庭应速率。

四是建立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案件督办、通报制度,由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定期召开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的联席会议,集合多部门力量,对政务人员失信行为进行界定、认定,加大案件办理力度。

五是强化非诚信执行行为惩戒力度。通过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诚信告知函等形式责令被执行人及单位协助配合执行,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政务人员加大打击力度,及时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务人员信息推送至纪委监委等部门,助推案件执行。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书记、法院院长、公安局局长等任副组长,涉政务诚信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法院,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和职责分工。

(二)强化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沟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协调联动全局性、决策性事项,确定涉重大案件的重要事项。各成员单位根据会议内容,研究解决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程序推进中涉及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的具体事项。

(三)强化政策保障。在资金、项目和要素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完善“容错免责”机制,给先行改革创新“试错”的机会,对于未能实现预期,但有关单位和个人工作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依法免除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重要意义

以政务诚信建设不断促优营商环境建设。在高效配合、快速办理、重拳惩戒、严守诚信上下足功夫,不断强化政府诚信体制机制建设,打造文明诚信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人员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出庭应诉、风险预防、失信处置等机制,不断提升政务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杜绝政务人员失信,营造尊法守信的良好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