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法院召开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动员大会

2007-11-30 15:49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4月2日,竹山县法院集中全院干警举行接受县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动员大会,县政协副主席王超、秘书长余先清及派驻的七名民主监督员参加了大会。该院院长吴英忠作了动员讲话。


 
     吴英忠院长在讲话中说,院党组对县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传达了县委、县政协关于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有关文件,研究了审判机关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今天又专门召开全院干警参加的动员大会,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动员全院干警自觉主动的接受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审判机关工作创新发展。

     吴英忠院长指出,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三大重要职能之一,是我国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派驻的民主监督员通过参与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监督,在代表各界精英的政协委员与人民法院之间建立一个互通的纽带和桥梁,这既有利于政协委员直接了解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积极做好“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工作,也有利于人民法院不断提高司法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吴英忠院长要求,全院上下要以此次民主监督为契机,围绕县政协确定的行政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三个监督重点,全面推动法院工作上台阶。一是要以县政府《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规定》为依托,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执行工作。二是以县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为突破口,扎实做好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三是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和审判业务建设,进一步推动审判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全院上下要结合法院工作的特点和队伍实际,切实做到思想教育抓“五观”,解决问题抓“五不”,推动工作抓“五个结合”。具体地讲就是牢固树立为第一要务服务的大局观,“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权力观,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人权观,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公正观,创新发展的改革观;切实解决存在于个别法官身上的精神不振、执法不廉、办案不公、作风不实、法律素养不高问题。把民主监督工作与“学习型”法院、“服务型”法院、“廉洁型”法院、“模范型”法院等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审判业务、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相结合,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相结合,与法院改革、规范管理相结合,互为促进,相得益彰。

     吴英忠院长强调,八届政协向人民法院派驻民主监督员,时间为两年。为确保民主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切实帮助人民法院发现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院党组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和实施方案,院办公室作为民主监督员的服务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与民主监督小组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几个阶段要互相联系,互相推进,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时候发现问题什么时候解决;对民主监督小组的建议要积极采纳,对批评意见要认真接受,对有关案件的监督要及时办理回复;要把民主监督工作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一项长效制度,强化落实,使之经常化、持久化、具体化,相互促进,相互融合。要以民主监督为契机,把司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过程,确立“群众至上”的理念,通过经常性开展换位思考,民情教育等活动,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便民之策,常行为民之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民为所谋,事为民所办;院党组要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对民主监督员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实行包干负责制,抓好整改;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要将民主监督员开展监督情况及我院支持、配合民主监督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作法和司法为民方面的好典型,及时对外进行宣传报道,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民主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及时宣传法院呈现出来的新气象和新风貌,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