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

2015-11-16 11:10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4年1月4日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  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总体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以“抓审判、促发展”为主导,以“司公正、促公信”为主线,以“四项建设”[1]为重点,以“四个确保”[2]为底线,以“五个满意”[3]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908件,审(执)结4858件,同比分别上升7.1%和6.3%,先后获得全省先进人民法院、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全力争创促进发展新业绩

进一步强化为大局服务的使命意识,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贯穿于落实在司法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优良的法治环境和坚强的司法保障。

大力创优经济社会建设法治环境。始终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审判工作的重大任务。以“环境创优”行动为载体,积极投身水电开发、谷竹高速、“两违”[4]治理、产业建设、城镇改造等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审理涉及全县中心工作的各类案件,依法打击破坏经济和社会建设的违法犯罪,依法排除影响和阻滞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各种障碍,着力营造积极、健康、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为竹山各项事业发展注入强大的正能量。全年审结移民搬迁、土地流转等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民事案件92件;审结破坏绿松石产业建设的刑事案件12件,判处罪犯40人;强制排除、依法打击阻碍交通市政等重大建设的违法行为13起,司法拘留15人,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的顺利推进。

大力开展非诉矛盾化解工作。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优势,认真做好非诉矛盾的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对立情绪、钝化社会矛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分流和案外调解工作,全年共办理常规纠纷诉前调解案件258件。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和涉众型矛盾的处置化解工作,配合党委政府、基层组织、有关部门调处因拆迁补偿、土地承包、意外死亡等引发的纠纷100多起。参与处置多起涉嫌集资诈骗引发的敏感性、群体性纠纷,依托执行工作妥善化解“富强名苑”烂尾楼引发的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有效维护民生民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大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始终把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责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平安竹山建设。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发生。加强社会风险评估防范工作,对容易引发社会重大事件的纠纷、容易产生群体性诉讼的矛盾,有针对性地制定预警和防控措施,切实将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诉群访以及群体性事件发生,努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通报情况、提出司法建议13件次。

二、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奋力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

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判各类案件,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职能。全年审结刑事案件159件,判处罪犯243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3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21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犯罪、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和破坏经济秩序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推动生态竹山建设。在注重依法从严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深入贯彻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强制出庭、当事人和解、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大人权保护力度,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宽严依法、宽严适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职能。审结民商事案件3630 件。妥善处理民生纠纷,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秩序。妥善处理涉农纠纷,依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处理家事纠纷,依法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妥善处理商事纠纷,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处理涉军纠纷,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在坚持依法公正审判民商事案件的同时,着眼于妥善化解矛盾,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质量,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84.5%。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协调职能。审结行政诉讼案件 10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24件。加大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力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加大行政非诉案件审查和执行力度,有力支持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全年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63件,裁定准予执行227件,执行社会抚养费和其他规费458万元。加大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互动力度,推进行政法治建设。

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权益保障职能。执结民商事执行案件472件,执行标的2821万元。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活动,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进一步强化反规避执行工作,认真落实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把涉及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案件作为重点执行对象,公开曝光执行“老赖”,依法制裁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坚决维护法律和司法权威。

三、以提质增能为抓手,致力推动自身建设新发展

主动顺应司法审判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司法保障能力。全年获得集体荣誉18项,31名干警受到各级表彰。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再学习再教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活动,持续开展“道德讲堂”、“法官沙龙”活动,认真开展以“四德”[5]教育为内容的司法良知教育、“三个尽量”[6]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组织法官集体宣誓,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和权力机关对审判工作的有效监督,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创学习型庭室和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综合部门法官、司法警察参与办案制度和老带新、一帮一的“引航”制度,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评选,举行同案文书竞赛、精品案件评比、民诉法和刑诉法知识考试,举办驾驭庭审、庭审记录、裁判文书制作“三项司法技能竞赛”,全方位提高司法能力。7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87.5%。

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7]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严明工作和审判纪律,简化接待工作,精减会议和发文数量,规范车辆管理,压缩公务开支,厉行勤俭节约。在此基础上,常态巡查干警办公办案情况和业内业外活动,坚决查纠不良行为,重手整治不正之风,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两庭”建设[8],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推进法院审判庭建设。针对法庭设置布局问题,向县委专题请示恢复法庭设置,积极回应乡镇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司法关切与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拓展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效果。加强人民法庭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服务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的积极作用。

四、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创新和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认真开展司法便民工作。在偏远村组聘请诉讼联络员、建立巡回办案点,坚持电话咨询、巡回立案、就地办案,设立“假日法庭”和“流动法庭”,积极落实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确保群众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成本实现利益诉求。深化法律“六进”[9]活动,采取公开审判、送法上门、以案讲法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充分保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为困难群众缓、减、免收诉讼费26.7万元,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17人(次)。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加强对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认真开展立案信访工作。加大来访接待、立案审查、咨询解答力度,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25件,接待群众咨询来访5000多人次。坚持公平正义,坚守司法底线,强化信访源头防控。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减少信访案件的增量和存量,全年新收新结案件实现了“零信访”。加强申诉复查和案件再审工作,对两起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五、以提升公信为重点,着力提高审判质效新水平

以创建“公信法院”为依托,认真落实公正、高效、为民、廉洁司法要求,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办案效率、司法效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公正促公信。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以实现审判工作高质、高效为目标,以深入推进“三案工程”[10]为手段,实行归口立案、统一编号,规范庭审程序,不断提升立案和庭审质量。出台《裁判文书写作基本要求》、《裁判文书评查办法》、《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落实简易案件庭内研讨、疑难案件业务小组“会诊”、法律文书三级审签[11]、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制度,推行案件质量经济奖惩制度,加强案件和文书评查工作,加大审判绩效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加强案件流程网络管理和审理执行期限管理,强化均衡结案工作,扩大“简便审”和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不断提高审判效率。扎实开展“降三率”[12]专项治理活动,加强诉讼指导、诉讼风险告知、法律释明、判后答疑工作,不断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度。今年以来,审判绩效指标和降“三率”工作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以公开促公信。坚持把“阳光”司法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方式。坚持信息公开,实行工作动态、审判信息、开庭公告上网,受案范围、收费标准、工作制度上墙,落实新闻发言人和案情通报会制度,让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坚持庭审公开,对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公开庭审信息,允许公民按规定入庭旁听,对判决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全年案件公开开庭率和公开宣判率均达到100%。坚持执行公开,落实执行进展告知、重大执行案件听证制度,严格依规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文书公开,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年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82%,高出规定比例52个百分点。

以公廉促公信。坚持把廉洁司法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开展学廉政法规、看警示片、上廉政课、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加强开门接访、带案回访、基层查访,坚持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公开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加强对立案、财产保全、评估拍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款物交接等环节的监管,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禁令,强化错案责任追究、执法过错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干警执法办案实现了“零违纪”。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县人民法院始终站在“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重视,监督就是关怀;监督就是动力,监督就是保障”的高度,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坚持年度工作、专项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协助人大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坚持向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报送文件、信息,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和参与案件执行,加强人大代表走访座谈工作,主动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大力弘扬司法民主。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司法舆论环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县人民法院工作较好地实现了与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同发展、共进步。我们也深深地体会到,能取得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利益诉求日趋复杂,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难度越来越大,司法审判工作任务异常艰巨和繁重;由于司法公信不高、司法权威不够,执行难、涉诉信访积案化解难等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司法资源、司法功能和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法官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与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案件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员短缺、结构不优、法官断层、力量不足等问题,制约司法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对于这些主客观方面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坚决贯彻执行县委部署和人大决议,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为推动“十星高地,秦巴强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加充分地发挥司法保障作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主动置于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去实践,坚持能动司法,妥善审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大局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审理社会治理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推进平安竹山建设。依法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高度重视、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依法审理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各类案件,推进生态竹山建设。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竹山建设。依法开展执行工作,不断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大力惩治失信行为,推进诚信竹山建设。

二是更加主动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大便利,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讼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工作,尽快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依托司法审判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更加有效地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坚定不移地加强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把严格执法作为加强公正司法的关键基础,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法治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把审判质量作为确保公正司法的有力抓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护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严格裁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庭审质量,依法公正裁判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确保每一个裁判都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把司法公开作为促进公正司法的有力举措,抓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把司法民主作为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积极探索扩大司法民主的有效途径,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防止冤假错案作为践行司法公正的重要底线,认真学习、正确适用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各个审判领域坚决防止冤假错案。

四是更加全面地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新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核心价值观、司法良知和司法职业伦理操守教育,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更加注重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和社会实践力度,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和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更加注重司法作风建设,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审判纪律,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规范法官行为,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法庭队伍素质,充实基层法庭力量,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发展的司法水平。

五是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广泛听取代表意见,确保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积极采纳各方面建议。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形势激发新能量,新起点催生新希望。新的一年,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克难勇进,不断开创法院事业新局面,为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 四项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2] 四个确保:确保案件不出错、队伍不出事、廉政不出规、形象不出丑。

[3] 五个满意:法院工作让自己满意、让人民群众和代表委员满意、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上级法院满意、让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满意。

[4] 两违: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5] 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

[6] 三个尽量: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尽量心向弱者,减少司法的对抗性;尽量让裁判体现社会主流价值观和道德观,努力让裁判得到社会认可。

[7] 六项措施:201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主要内容为:坚持司法为民,增进群众感情,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司法公开,实现良性互动;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改进调研工作,增强调研实效。

[8] 两庭建设: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和基层人法庭建设。

[9] 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10] 三案工程:铁案工程、精品案工程、和谐案工程。

[11] 法律文书三级审签:裁判文书在付印前,实行案件承办庭庭长审查、资深法官复查、分管院长审签,杜绝瑕疵文书和不合格裁判文书。

[12] 降三率:降低案件上诉率、二审发回重审率和改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