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报告

2015-11-16 11:07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3年1月15日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  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二0一二年工作回顾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以服从和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为己任,全面贯彻“政治建院、公信立院、依规治院、文化兴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大力推进“学习型、公廉型、效能型、服务型、亲民型、和谐型”法院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582件,审执结4571件,同比分别上升41.2%和41.1%。新结案件中,当事人上诉93件,二审法院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分别占2%、0.04%和0.02%,案件上诉、改判发还率分别下降18.6%和83.3%,服判息诉率达到98%。全市法院系统综合目标、审判绩效和降“三率” [1]三大考核,我院均名列前茅,被市法院推荐申报为“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司法警务工作先进集体”。

一、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为大局服务是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我院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责任,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勇于担当,积极作为,通过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刑事案件161件245人,同比上升12.6%。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促进平安竹山建设,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强奸、诈骗、涉毒等犯罪案件51件68人。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1件17人。依法打击破坏产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违法犯罪,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审结盗采绿松石、盗伐滥伐林木等案件12件29人。加强量刑规范化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行的“一书一表”[2] 制度被市法院推广和多家媒体报道。

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审结民商事案件3395件,同比上升53.3%。依法开展民事审判,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生产生活秩序,审结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邻里关系、交通事故、山林土地等案件2405件。依法开展商事审判,保障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审结借款借贷、买卖合同、劳务及薪酬纠纷案件990件。针对民间融资案件频发现象,慎重处置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群体性矛盾,对涉嫌诈骗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法打击“高利贷”行为。依法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实施“和谐案”工程,妥善调处涉诉矛盾,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8.51%。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加强非诉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3]案件审判和诉外、诉前矛盾化解工作,多途径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协助党委政府、指导基层组织调处纠纷500余件。

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4件,注重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占71%,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执结非诉行政案件486件,执行社会抚养费323万元,其他规费90多万元,有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系互动,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典型案件3起,应邀为行政执法人员授课6场,走访行政机关22个,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执结民商事执行案件515件,执行到位标的5947.5万元。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4]活动和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强化财产调查、财产保全、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组织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活动,执结了一批疑难案件,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进一步加强司法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富裕和谐文明幸福家园目标,能动司法[5]、主动服务,努力做到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倾力服务项目建设年、“两违”[6]专项整治等活动,依法参与水电开发、移民搬迁、谷竹高速、一中迁建、城乡一体化、城区和乡镇集镇改造等重大工程建设,依法审理和执行各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等案件125件,妥善开展依法强拆,全力为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有效保障了重大工程和骨干产业建设的顺利进行。积极主动、审慎稳妥地处理了一批涉众性、敏感性案件和事件,为县委政府分忧,替人民群众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综合运用法律威慑力和司法强制力,积极开展移民维稳工作,妥善化解移民矛盾纠纷,着力维护移民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移民安居乐业。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服务企业“六项措施”[7],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制定具体服务企业措施,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8]、特殊人群社会管理、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建设,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有关单位提出对策建议14条,以有力的司法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内提素质,外树形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队伍,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关键。我院坚持以德育警、以学养警、以能布警、以勤考警、以廉察警、以绩用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法院队伍。一年来,我院荣获县级以上荣誉18项,31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强化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思想大解放、促进大发展”等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教育整顿纪律作风,在院机关和各派出法庭开设“道德讲堂”,加强对干警遵章守纪、日常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规范着装、开庭和司法礼仪,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和道德素养。

强化学习型法院建设。开展法官沙龙、法官论坛、法官讲坛、全员练笔和全民阅读活动,组织“书记员大比武、庭审观摩、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三项技能竞赛,推行领导班子成员、综合部门法官、司法警察参与办案制度,实行老带新、一帮一的“引航”制度,加大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力度,干警的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取得法律本科以上文凭干警达到75%,发表论文16篇、宣传稿件500多篇,被最高法院和省市法院转发工作简报28期,转发采用量实现连续4年位列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强化廉政建设。以建设公廉型法院为目标,坚持违法违纪违规“零容忍”,着力建设“零违纪”的班子、带出“零违纪”的队伍、争创“零违纪”的法院。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廉文荐读、上廉政课、观看廉政警示片等活动,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行随案发送《廉政监督“明信卡”》[9],加强对立案、财产保全、评估拍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款物交接等环节的监管,在重点庭室设立廉政监督员,畅通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聘请执法监督员,全方位监督执法行为,促进了司法廉洁,执法办案实现了“零违纪”。

三、践行宗旨,服务民生,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人民司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我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亲民型法院建设,大力实施“惠民工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幸福指数。

认真开展司法便民工作。在偏远村组聘请诉讼联络员、建立巡回办案点,坚持电话咨询、巡回立案、就地办案、上门送执行款,设立 “假日法庭”和“流动法庭”,确保群众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成本实现利益诉求。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办案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 [10]活动,采取公审公判、送法上门、以案讲法、发放资料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力度,共为特困弱势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9.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争取和协调相关部门支持,为特困申请人提供适当执行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认真开展立案信访工作。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立群众工作站和信访室,改造立案信访大厅,完善接待功能、设施和服务,畅通告诉申诉渠道。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坚持院领导值班接访、院长接待日、首问接访和带案下访等制度,加强信访源头防控,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减少信访案件的增量和存量。全年接待群众4500多人(次),答复处理来信56件,新收新结案件实现了零信访,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四、强化管理,提质增效,着力增强司法保障能力。抓好法院管理,是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我院以建设效能型法院、增强司法保障能力为目标,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以管理服务审判、保障审判、促进审判。

不断强化司法政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18项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基本实现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注重细节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狠抓制度落实,规范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安全保卫、舆情应对等工作程序和工作秩序,推行工作任务分解、交办和督办制度,做到每周有抽查、月月有通报、年终有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节俭、高效运行。

不断强化审判管理。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大力实施“铁案”工程和“精品案”工程,扎实开展“深化审判管理年”、“涉诉信访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三项评查”、主攻“瑕疵案”和“降三率”专项治理活动,认真落实法律文书三级审签[11]、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监管、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审判绩效考评通报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审判质量、办案效率、审判效果和司法公信力。

不断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加强“两庭”建设[12],完成了院机关审判大楼迁址项目申报、柳林法庭恢复重建和城关法庭新建筹备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拓展信息化技术辐射范围,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效果。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强化对法庭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管,推行法官联系乡镇、驻村包片制度,加强法庭与乡镇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的协作配合,使法庭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上发挥了更大作用。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促进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我院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及时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做好法官任免工作,协助人大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加强代表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工作、参加会议和重大活动,以“千名代表、委员听百案”活动为纽带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11起;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弘扬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案件参审率达到96%。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积极配合县政协完成了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任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确保公正裁判重大疑难案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公告开庭、公开宣判、新闻发言人、案情通报会制度,开通网上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开展“带案回访”和“公众开放日”活动,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增强司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关键是有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关键是有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四大家领导,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各级各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恳请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更多支持和帮助。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案件数量增加、矛盾化解难度增大和人少案多的问题困扰执法办案;个别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法官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与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人才难留、法官断层、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还较为突出;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影响法院发展。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应对解决。

 

二0一三年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承启年,也是全面建设富裕和谐文明幸福家园的关键年。县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县委的各项部署,继续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的工作方向,在保障和促进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找准法院工作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坚持能动司法,加强司法应对,依法参与和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妥善化解重大项目建设、城镇建设、旧城改造、“两违”治理等全县中心工作中的矛盾纠纷,为全县经济转型和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司法保障,使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大局,服从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认真开展司法建议和司法宣传工作,有效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二是坚持依法办案的工作原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再创更大业绩。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完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深化“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加强立案信访工作,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努力提高审判艺术和群众工作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是坚持从严治院的工作方针,在法院队伍建设上再上更高台阶。加强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群众观念,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服务大局、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推出更多举措。依法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简化办案程序,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健全和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人文关怀。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多途径推进司法公开,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坚持开拓创新的发展路径,在推动法院科学发展上实现更大进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办案程序,统一裁判标准,强化审判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办案效率和司法效果。完善司法政务管理机制,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各项工作规范高效。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加强以法院机关迁址为重点的基础建设,不断改善执法条件。

六是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在促进司法公正和改进法院工作上取得更好效果。坚持向县委、人大报告工作和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认真办理建议、提案,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庭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完善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机制,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完善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展望新景,催人奋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人民法院将在十八大精神的引领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始终不懈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务实创新,克难攻坚,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三率是指案件上诉率、上诉案件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

[2] 、为公开量刑过程,促进量刑公正,在刑事案件开庭前向被告人送达《量刑情节告知书》,告知量刑情节及刑期幅度;宣判时制作《量刑情节说明表》作为判决书附件,确保被告人对量刑一目了然。《量刑情节告知书》和《量刑情节说明表》简称“一书一表”。

[3] 、司法确认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等非诉调解组织,包括法院设立的非诉调解中心,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调解达成协议后,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为协议合法有效,出具法律文书确认该协议,赋予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的权利的制度。

[4]规避执行是指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或负有协助义务的其他人,采取转移、隐匿、处分财产或为财产给付设置法律、人为障碍等方式,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以达到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

[5]、能动司法是指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不与法律原则、法律规定冲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积极回应社会发展需求,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是其显著特征。

[6] 、“两违”是指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7] 、2012年2月省委政法委出台湖北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营造公正安全发展环境的六项措施,包括切实保护在鄂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依法慎用强制性措施、持续开展“除霸治乱”专项行动、坚持为企业发展提供“直通车服务”和“绿色通道”、坚持和完善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制度。

[8] 、社区矫正是指让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监狱外服刑,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通过各种强制手段和方法,使罪犯接受并参与有关管理、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尽快回归社会。

[9] 、为认真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有效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建立了廉政监督卡制度,实行一案一卡随案发放给当事人。监督卡由县法院与县邮政局联合印制发行,形式为双向免邮资明信片,当事人收到“明信卡”后,对卡上拟定的监督内容通过直接勾选“是”与“否”来反馈信息,亦可附言、附信,再免邮资寄回法院。

[10] 、法律“六进”是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11] 、裁判文书三级审签是指裁判文书在交付印制前,先由案件承办庭庭长审查,再由两名资深法官复查,最后由分管院长审核签发,杜绝瑕疵文书和不合格裁判文书。

[12] 、“两庭”建设是指法院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建设,是法院建设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