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老无人管 法官巧断案

2019-02-25 09:54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龚焰钟

 

在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养儿防老”。赡养父母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可是东门社区一位年近九旬的文老太却遭遇了养老难。

文老太生于1932年,今年已经87岁高龄了,本该是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之际,自己的8个子女却因赡养问题被文老太一纸诉状告到了竹山县人民法院,与他们对簿公堂。

考虑到老人孤苦无依,且农历新年将至,如不妥善及时的解决纠纷,可怜的老人在万家团圆的新春佳节会独自一人居住在简陋的出租屋内,这将是一个老人、一个母亲莫大的悲哀。民二庭案件承办人马翔立即动身前往老人在桥东村5组的出租房展开调查。卧病在床的老人在听说法院工作人员来为她解决纠纷的时候,挣扎着靠坐起来,没说两句已是泣不成声。承办人马翔细心地安慰老人,让她不要伤心难过,要相信法律一定会让她老有所依老有所养。随后还仔细查看了老人的被褥和厨房伙食。

回到单位承办人立即向庭室负责人汇报此事,庭室负责人当即组织讨论本案突破方向,并且为照顾腿脚不方便的老人,决定在其租住的出租房进行巡回开庭审理,并立即通知老人分散在襄阳市、十堰市和竹山县的子女按时到庭。

2019年1月25日下午15时案件在桥东村5组按时开庭,并且提前邀请了解群众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庭审过程中承办人引导当事人针对纠纷的根本原因展开辩论,找到矛盾所在点,联合社区工作人员从中穿插调解和疏导工作。兄妹八人是因房屋拆迁款一事心生芥蒂,双方矛盾较大争论激烈,虽然承办人和社区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劝导最终还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但是解决老人生活问题迫在眉睫,庭后承办人利用双休时间通过电话别分给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其中一个子女同意先行拿出10万元解决老母亲的生活。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民二庭法官通过细致耐心又巧妙的庭前疏导和庭审调解工作,在无法达成调解意见的情况下,依然先行解决了最眼下老人的赡养问题,其他人员的责任义务也将会通过判决书来依法进行认定。在判决结果送达以后承办人又多次进行后续劝导维稳工作,当事人思想工作做通以后主动再次要求法院主持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不仅老人的养老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兄妹八人也解开了心中的芥蒂,可谓是“一案解两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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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竹山法院一直秉承着司法为民的理念,深入到基层人民群众中去,从“坐堂问案”到“乡村开庭”,通过群众易接受、看得见、听得明的方式展开审判,强化了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