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书记员“大比武”活动表彰会上传来喜讯,竹山法院书记员刘敏获得二等奖。
为提高书记员庭审记录能力、庭审协作意识、庭审规范意识等司法技能和水平,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书记员庭审记录竞赛活动。竹山法院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推荐本院书记员“大比武”三名优胜者参加了市中院组织的决赛。经过激烈角逐,该院书记员刘敏凭借较高的记录速度和记录质量赢得了评委的一致好评,最终在全市法院36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获得二等奖,展现了竹山法院书记员的良好形象与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