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效果好

2017-12-06 15:28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徐少华

今年以来,竹山法院坚持从细化日常办公制度、严管强制执行措施、健全办案管理体制和接受群众监督制度等方面着手,结合本地执行工作实际,采取以下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执行质效飞速上升,推动执行工作和谐发展。

一是细化日常办公制度,加强执行队伍管理。根据执行工作规律、特点和本院实际,制定了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执行局内部办案、保全、综合等部门的具体分工、流程,建立了周五下午例会制度、集中执行常态化制度、信访接待问责制度、定期发放执行款制度、外出请示汇报制度、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信息报送等制度,不断加强队伍管理,促使各项工作在制度的保障下有序开展。

二是用足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惩治老赖力度。办案过程中,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用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冻结划拨;凡是暴力抗法的,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依法采取搜查措施,提高执行威慑力;对于违反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是健全办案管理体制,精简办案流程化操作。执行局工作实行分庭分工负责,在执行局内部成立了执行实施庭、执行裁决庭和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局长负责全面工作。执行案件立案后,由内勤将案件录入到最高法院执行案件系统,并统一对新收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网上系统查询,然后将案件分发给相关执行人员。财产查询情况反馈后,及时将有关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材料送交执行人员。执行人员收到案件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执行案件进行办理,将每一个案件落实到个人,充分发挥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千方百计地提高案件执结率。

四是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主动接受上级法院、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执行信访工作,畅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及时进行答复。全面推行执行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坚持每周例会小评,年终全面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执行人员的工作绩效实行月通报排位制度,防止和杜绝消极执行,激发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