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宝丰法庭执行工作取得“开门红”

2017-02-06 11:32
作者: 郑鹏

 

新年伊始,宝丰法庭干警上班后迅速开展工作,2月3日和4日执结两件积案,实现新春“开门红”。

2月3日是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天早晨八点,宝丰法庭大门刚刚打开,一起劳务工资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郑某匆忙找到执行法官,称去年躲了一整年的被执行人郭某回到宝丰镇过春节,目前就在老家的亲戚那里送礼。案情就是命令,执行法官当即驱车二十余里找到被执行人郭某,督促其缴清了全部执行款项。

2月4日,宝丰法庭值班干警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外出躲债一年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谭某在县交警二中队处理车辆违章事项。执行法官火速赶往交警队找到被执行人谭某,但谭某仍声称暂无履行能力,要求再给其一年履行时间。鉴于此,宝丰法庭报请院长批准,对谭某实施司法拘留。经依法搜查,谭某随身携带有现金一万余元及银行卡,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春节上班后,宝丰法庭深入学习领会县委书记龚举海同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在工作实践当中,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突出重点执行涉民生案件,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好辖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