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情调解 夫妻重归于好

2019-04-24 10:25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袁伟栋

近日,得胜法庭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原告龚某与被告张某和好如初,一场离婚案件就此了结。

原告龚某于2010年与被告张某相识,经过相知、相爱,两人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男方在外务工挣钱,女方在家操持家务,日子过得和和美美,随着两名孩子的出生,家庭生活愈加幸福美满。为了追求更加优越的生活条件,原告愈加努力的在外挣钱,但也就因为龚某长期在外,两人联系逐步减少,对张某的关心较少,张某多次明里暗里对龚某表示不满,但一心想要挣钱的龚某没有在意,张某认为丈夫对孩子未尽义务、对自己关心不够,自身无法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一气之下也离家外出,使得原本幸福的家庭变得争执不断,两名孩子的学习也受到严重影响。见此情景,龚某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在向张某送达过程中,张某坚决表示不愿离婚,一是她对丈夫还有很深的感情,只是这些年丈夫的冷落才让她感到心灰意冷,二是孩子尚小,需要父母的陪伴才能健康成长,离婚对家庭、对孩子都会产生巨大的伤害。

根据当事人的诉求,承办法官没有坐堂办案,而是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经过走访调查,承办法官获知原、被告双方婚前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婚后生活也甜蜜依旧,经过共同的努力,家庭生活和谐美满,且二人的婚姻让相亲邻里颇为羡慕,若就此了断,都认为十分可惜。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调整思路,转变方式,本着促使双方和好的目标,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同时,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突破口,以家庭美满生活为发力点,让原、被告回想恋爱时的美好、新婚时的快乐,同时展望未来的幸福日子,劝导他们和睦相处,在今后的生活中多体贴,多沟通,多交流,多为对方考虑。经过一番劝说,龚某意识到过去对妻子关爱的不足,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职责,并表示今后一定多爱护妻子,多关心子女,承担起男人应尽的责任;张某也认识到从前没有及时的与丈夫沟通,面对困难采取极端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导致矛盾的加剧,今后将尽职尽责做一名贤妻良母,在家相夫教子,把家庭操持的井井有条。至此,一场离婚案件就此了结。承办法官情、理、法并重,使这对夫妻间的矛盾得到化解,都认识到了自己在婚姻家庭中的不足,避免了一个家庭的离散,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