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法庭短信化解执行僵局

2017-11-21 17:28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兰芳

                 

11月1日,被执行人陈某的妹妹主动将6077元案款汇至竹山县人民法院双台人民法庭的执行案款账户上,这是双台法庭执行法官与干警利用手机短信说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又一成功案例。

2013年11月份至2015年年初,陈某陆续向孙某借款5577元,并口头承诺四个月内还清,借款到期后,孙某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及公告费等共计6077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义务,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立刻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申报财产,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经调查,被执行人陈某独自一人常年外出打工,在网络查控系统中又没有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多次拨打电话给被执行人也被拒接,执行工作的开展一度受挫。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而是转变工作思路,一是找被执行人陈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协助,共同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通过其父母对被陈某进行劝导;二是根据已掌握的手机号码,坚持每个星期向陈某发送短信,督促其履行义务,通过短信将孙某的实际困难以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告知陈某。在向被执行人陈某发送了十几条短信后,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其妹妹将案款存入了双台人民法庭指定的帐户。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在法律的威慑力和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得以圆满执结。

解决因“人难找、财难寻、事难了”引发的“执行难”问题,双台人民法庭执行法官与干警在执行阶段中巧用“短信告知、短信提示、短信劝导、短信警告”辅助执行功能,积极开展对话交流,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这一举措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执结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