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庸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残疾人婚姻纠纷

2016-07-18 11:49

近日,上庸法庭法官到深河乡茅坝村残疾人王某家,调处李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通过深入细致的辨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抛开顾虑,签订了离婚协议。

  李某和王某于2005年在外务工时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06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12月生育一子。王某在外勤劳肯干,李某在家相夫教子,一家三人生活得快乐幸福。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因潘口电站建设,王某一家异地搬迁,勤劳的王某自己动手修建新房,不料在二楼粉墙时坠地摔伤,虽经多方医治,无奈因伤及神经,双下肢瘫痪,几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此后的七年,李某外出务工挣钱供家庭开支,饱受辛酸,王某不忍拖累妻子,曾萌发轻生念头。为摆脱双方的精神煎熬,两人最终协商离婚。因王某行动受限,加之双方顾虑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诉至人民法院。

  法官了解到多年来双方当事人感情非常好,王某也不愿再拖累妻子,同意离婚,却因离不开孩子又担心自己无劳动能力,影响孩子以后的成长而犹豫不决。法官现场解读婚姻法及解释,对孩子的监护权、探视权、抚养费承担、意外保险等方面给出了明确建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官的建议,当即达成离婚协议,李某也当场将50000元孩子抚养费一次性存入王某的银行账户,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喻成文 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