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还需自身硬

——观《阳光下的法庭》有感

2018-06-15 11:07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杨霞

《阳光下的法法庭》开篇便道尽了法院人的愁容——愁群众上访、愁社会关注、愁经费紧张、愁人情关系、愁执行困难、愁司法改革……然而,你虽已为这些大事儿愁的焦头烂额,你的背后却总有一群别有用心的人见缝插针、无孔不入、无所不用其极……仅仅几集,就看得让人脊背发麻,真是细思极恐!

遭受举报被调查。影片中执行局的孟铎和史泽峰就被被执行人栾坤举报接受了当事人的吃请,造成该案执行不到位是有人为原因的表象。其实,定纷止争是法院固有的职责,案结事了握手言和胜败皆服是最好不过的,然而事实上总是不尽如人意,理性的败诉方选择法律赋予的方式进行权利救济,不理性的败诉方便想尽办法刷存在感,或许举报就是最不需要本钱的刷法吧,讲究点的写书面举报,不讲究的就口头举报吧,当然能否查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让对其不利的人转移工作重点,其可从中渔利。对此,我们要有正确的认识:首先,举报、检举、揭发都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法院的干警也应当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因此,我们不能排斥,更不能因为某个当事人曾经举报过自己而对其另眼相待;其次,我们要真金不怕火炼,要经得起检验,经得起组织的调查,并相信组织会给我们公正的处理结果。

“雪中送炭”被套牢。当穆国柱背着妻子神情慌张地冲出门来时,王大利便急忙上前帮忙把病人送往医院,急需手术用钱而穆国柱没有带钱时,更是不失时机地掏出自己的银行卡,这一切总是那么水到渠成,解你燃眉之急,让你感激涕零,然而,这个世界哪有那么多刚好我需要的、都是你有的巧合,只不过每一次的偶遇,都是历尽艰辛的刻意安排罢了。我们是法官,我们要求自己尽可能地理智,但是我们是人,毕竟也都是感性的,对“雪中送炭”之人事在比如剧中穆国柱的境况下我们是无法拒绝的,但事后我们要有坚定的立场,该还的钱必须偿还,该出的费用必须出,该表示感谢的我们一定要有礼节,该向组织报告的一定报备,我们不当“白眼狼”,但决不能落入这些苦心钻营的人的圈套而与之称兄道弟。不贪便宜、谨慎交友,才不会被这些“雪中送炭“之人套牢。

暴力袭击被伤害。案件开庭在即,穆国柱却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身份不明的人物偷袭,致使颈背部受伤入院。而在现实生活中,伤害法官的事件也是时有发生,有对判决结果不满持枪扫射法官办公室的、持刀捅杀法官的、尾随法官伤害其家人的……这些恶性伤害法官的事件每每都在“刷新”我们的底线。我们无法阻止他人伤害我们,但我们可学会“自保”,那就是在办案时做到程序合法、实体裁判适当,唯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被伤害的可能。

利用亲属被胁迫。韩志成明知其案件在白雪梅手上,却找到白雪梅的丈夫杨振华合作科研项目,并上赶着要把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幸亏白雪梅和杨振华夫妇发现及时并解除了合同,否则,白雪梅在审理该案时必定会受影响,或许是鉴于特殊关系回避该案,亦或许是丈夫的“枕头风”会让她先入为主导致对事实缺乏客观的判断。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当事人对不直接找我们,而背后找我们的家属,假借合作之名,行蝇营狗苟之事,我们的家属被其骗得团团转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而此时的我们又该如何自处呢?所以,我们在管住自己的同时,也要管住我们的家属,让别有用心之人无缝插针、无机可乘。

找人说情被施压。韩志成借助省长向白雪梅说情,其实质是名为说情,实为施压,这种压力是无形的,却又是实实在在的。此类情况我们遇到的不多,但并不代表没有,我更相信在《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施行后,该种情况会越来越少。如若真遇到了,我们应该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像白雪梅般用其智慧来应对施压之人,并按照前述规定做好相关记录,把规定和制度作为我们的护身符。

俗话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其实,现实生活远远比电视剧精彩,在我们办案过程中,又何止上述种种呢?社会是复杂的,人性是多变的,商人是逐利的,利益又往往是有冲突的,而我们却要置身在这错综复杂的环境中来定纷止争,唯有按规矩办事,把自身铸成钢铁之躯,才不惧这些风风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