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多措并举强化案件评查工作

2013-05-1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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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建公信法院活动中,竹山法院采取六项措施加强案件评查工作,有效减少和防控执法过错、案件瑕疵,以此提高案件质量,促进司法公信。

一是认真坚持精细化评查。将送达、开庭等程序性问题,说理释疑、法律适用等实体处理问题,笔录、法律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规范性问题全部纳入评查内容,制定明确的标准。案件质量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定,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严格按评查标准打分定级。

二是动态开展办案过程评查。由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组成审判活动督查小组,对各庭未结案件不定期进行实地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充分发挥审判流程管理作用,由审管办对网上登录案件每天进行一次网上巡查,发现问题通过电话、发电子催办书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定期开展结案评查。对各庭报结案件每月评查一次,并实行四级评查制度。各庭在报送结案案卷前由承办法官和庭长分别对案件自查后,交由审监庭初评,然后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包庭评查和院领导抽查相结合进行再评查,最后由评查小组复查。坚持一卷一评、一卷一表,逐案建立评查台帐,对存在的问题经审判委员会确认后逐一罗列通报到承办庭和承办人。

四是切实加强重点评查。将领导机关交办督办案件、当事人上诉案件、二审发还改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投诉举报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和决定再审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对象,进行专门评查,针对性查找案件瑕疵。

五是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评查出的问题逐个剖析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以任务分解表的形式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由监察室负责整改任务的检查催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和通报。

六是充分应用评查结果。把案件评查结果与法官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对评定为优秀等次和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分别予以加分、扣分和奖励、罚款双重奖惩,并记入个人案件质量档案,作为干部选拔、法官晋级和年终考核依据;注重评查成果转化,审监庭每季度编发一期案件评查分析报告,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并适时转化为相关执行意见或操作流程;建立案件质量集体阅评制度,每季度组织全院干警对瑕疵案件进行集体阅评和会诊,为防控执法办案瑕疵发挥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