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毒贩在竹山受审 被判刑十一年

2019-06-28 08:43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魏秘

近日电视剧《破冰行动》引发群众观剧热潮,其原型是2013年发生在广东省陆丰市博社村的一场“雷霆扫毒”行动,警方捣毁制毒工厂77个、缴获冰毒2900多公斤,再次刷新了公众对毒品的认知。

6月26日是第32个“国际禁毒日”,竹山法院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让社会大众深入了解毒品危害,旨在警示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提高自身防毒、拒毒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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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竹山法院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龚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6月14日,竹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襄阳籍女子龚某及蒙某、潘某(两人已另案处理)贩卖毒品罪一案。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竹山吸毒人员江某电话联系被告人蒙某购买冰毒,蒙某遂联系到龚某进行介绍联系,后龚某找到潘某弄到了冰毒,被告龚某3人弄到毒品后开车来到竹山某宾馆进行交易,吸毒人员江某以8000元价格从龚某处购得35克冰毒;同年6月4日,江某再次电话联系被告人龚某、蒙某团伙购买冰毒,该团伙携带50克冰毒到竹山欲再次兜售,江某在购买该毒品吸食后认为蒙某、龚某卖给自己的冰毒质量不好,便把剩余毒品退还给龚某、蒙某,6月8日蒙某在宾馆被竹山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查获白色晶体一袋,检测出“甲基苯丙胺” (俗称冰毒)成分。

经核实,龚某参与两起贩卖毒品案,贩卖冰毒共计85克,其2019年3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3月27日被竹山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明知他人实施贩卖毒品犯罪,而居间介绍起到辅助作用,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龚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归案后能坦白认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毒品猛于虎,一人涉毒,全家不安”,竹山法院通过集中宣传活动,以案示法直抵心灵的方式开展教育,进一步树立全民禁毒防毒意识,营造守法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