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千里之外的感谢信

2024-01-03 09:25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龚伟、卢定龙、姚倩倩

  此次致信,特向贵院致以诚挚的感谢,感谢贵院执行局、秦古人民法庭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近日,竹山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异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中,收到了一封来自三千公里以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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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法官你好,我是新疆乌鲁木齐过来的,请求你们帮助我执行孩子的抚养权、监护权”。12月25日下午,一位远从新疆而来的当事人来到秦古人民法庭,请求予以帮助。见到当事人满脸愁容,又是少数民族,执行干警先缓和当事人情绪,同时耐心倾听诉求。经过一番了解,案情终于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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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叫古拉提汗·木某,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来此是为了找回自己的亲生女儿。古拉提汗·木某于2021年3月与竹山县秦古镇涧池村陈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女儿陈小花。2021年12月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女儿陈小花抚养权归陈某,陈某又将陈小花交由其女友丁某代为抚养。

  后陈某意外死亡,陈小花便跟随丁某共同生活。2022年7月,古拉提汗·木某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对陈小花享有抚养权和监护权,经该院判决,确认古拉提汗·木某对陈小花享有抚养权和监护权。因丁某未主动将陈小花交给古拉提汗·木某,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丁某将陈小花交给陈某的哥哥陈某某。

  2023年12月陈某某又将陈小花带回竹山县老家抚养,导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无法顺利执行该案。

 

  高效办结委托执行,温情司法“未”爱护航

 

  在古拉提汗·木某奔赴异地寻求帮助的同时,竹山县人民法院也收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委托执行该案的执行法律文书和相关手续,并迅速安排部署秦古法庭干警执行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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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通知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陈某某所在村村书记了解情况,得知陈某某确实是该村村民,今年60岁,系五保户,且精神异常,但陈某某已不在该村居住,现居住地址不详。为防止陈某某得知消息而故意逃避执行或做出伤害孩子的行为,执行干警迅速联合秦古镇综治办主任、村书记共同协助探查陈某某下落。

  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查找到陈某某现在的居住地,12月28日一早,执行干警迅速驱车赶往其家中,可到了之后却发现家中没有人,周围邻居说“两天前陈某某抱着孩子出去了,就是怕你们来把孩子弄走”。

  案件再度陷入僵局,可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经过多方走访,再次打听到了陈某某的下落

  ······

  为防止陈某某再次“转移”,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经过两个小时的车程,终于找到了陈某某和孩子陈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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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陈小花那一刻,大家都“傻眼”了。陈某某正在给陈小花换衣服,但即将要穿上的衣服却是湿漉漉的,干警立即阻止并询问为什么给孩子穿湿衣服,陈某某说“孩子就这几件衣服,没有衣服穿了”,干警便让古某去街上给孩子买一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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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干警随即表明身份并说明此行目的,陈某某听到来意后情绪非常激动并明确拒绝交出陈小花。经过一番劝说,陈某某与干警一同来到了法庭。古拉提汗·木某也早早拿着新衣服在法庭等候孩子,在看到孩子那一刻,古拉提汗·木某失声痛哭。随后在干警组织下,双方进行了长达五小时的沟通,陈某某终于同意将孩子交出,古拉提汗·木某也自愿支付陈某某抚养孩子的费用10000元,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陈小花不仅回到了母亲的怀抱,也回归了正常的生活。007.jpg

  12月29日,竹山法院收到了开头一幕的感谢信。近年来,竹山法院始终用心、用情高效完成委托执行事宜,年均办结近500件委托事项,赢得各方赞誉。人民群众的满意是对执行工作最高的认可,竹山法院将始终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理念,以高效负责的工作态度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快速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