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用活强制措施有效打击“老赖”

2018-03-27 09:00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王军

近日,执行局对一位拒不报告财产、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次日,其家人将全部案款交至法院,案件圆满执结。

刘某雇佣王某装修房屋,装修期间,刘某提供的照明灯具爆炸,造成王某左眼眼角膜炸伤、外伤性白内障,住院治疗两周。出院后,王某找到刘某要求赔偿,刘某态度蛮横,拒绝赔偿,无奈,王某起诉至竹山县法院,经法庭审理,法院判决刘某给付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6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竹山县法院执行庭接收此案后,执行法官认识到此案款是申请人治病的钱,遂第一时间与刘某联系,刘某态度强硬,称自己回老家,再也不会回竹山,法院想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此后,刘某将法院电话屏蔽,执行法官再也联系不上。执行法官又向刘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和传票,回单显示刘某已收,但刘某未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对刘某进行网上财产查询,也未发现任何财产线索。随后,执行法官几次走访刘某在襄阳的暂住地,未发现刘某行踪。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附近居民提供了刘某线索,法院在申请人的帮助下,将刘某带至法院。到院后,申请人要求当天必须拿案款,否则日后难以查找刘某下落。执行法官反复做刘某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刘某一副不屑的态度说,我没钱赔偿,你们拘留也没用,我也拿不出钱来。在对刘某说服教育无任何效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对刘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并于当天将刘某被拘留情况告知刘某家人和朋友。第二天,其家人主动联系法官,将全部案款1.6万元交至法院,法院及时发还王某,同时对刘某解除拘留措施,此案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竹山法院依法拘留37人, 5起涉嫌拒执罪案件被执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集中突出强制措施的使用,凸显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展现了执行干警顽强拼搏的作风和攻克执行难问题的决心,持续在社会上营造高压打击老赖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