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作为好法官”先进事迹展播(一)

2023-12-07 10:44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陈文君

  编者按

  为充分发挥优秀法官示范引领和促推带动作用,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竹山县人民法院微信众公号开设“担当作为好法官”展播专栏,刊发全院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激励全院干警爱岗敬业、奋勇争先,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征程中再立新功。

  本期推送的是得胜法庭庭长胡克文同志,让我们一起走进他的故事,学习他的先进事迹。

  胡克文得胜人民法庭庭长

001.jpg   胡克文,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1997年11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竹山县人民法院得胜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胡克文同志2014年开始任得胜人民法庭庭长,多年来,他始终牢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公正廉洁司法,高效文明办案,不以案谋私,不枉法裁判,做到廉洁执法、秉公办案,切实维护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基层的磨炼和长期的学习实践,培养了他作为新时代人民法官所必需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以及娴熟的审判技能。

  在办案过程中,他坚持“调解优先”理念,在强化诉讼调解的同时,不断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拓宽纠纷解决渠道,从多角度化解纷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2020年以来,胡克文同志年均审执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0余件,总体结案率达99.36%,调撤率达78.28%,各项办案绩效指标位居全院前列。今年1-11月,结案数全院第三,结案率、简易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案件调撤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均为全院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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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胡克文同志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法庭工作,从诉源治理、诉中调解、诉后服务三个方面发力,用治理减少溯源、用调解定分止争、用服务化解“心结”,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同时,他还严格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要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的工作要求,组织法庭干警紧紧围绕辖区重点工作,主动融入“共同缔造”实践,“嵌入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加强同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合作,发挥稻香诗社、民间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精心组织开展巡回审判、道德讲堂、送法入企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为辖区党委政府的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出积极贡献。

  个人曾先后荣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基层人民法庭先进个人、十堰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竹山县2022年度“十星级”优秀共产党员、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调解能手等荣誉。得胜人民法庭也曾先后荣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先进集体、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竹山县“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