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第二期“法官沙龙”活动主题的
通 知
(总第48期)
时间:2010年4月2日14时30分
地点:六楼大会议室
主持人:朱名彬
主 题:工伤有关问题探究?
参加人:院机关及城关法庭全体干警
特此通知。
研究室
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
案情:张某系某县环保局公务员。在一次突击检查一环保污染事故时,不慎跌入污水沟,致两处骨折,并切除某内脏器官,后经鉴定遗留六级伤残。环保局负担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但就残疾赔偿金一项不同意赔偿。
问:
(1)张某是否享有获得残疾赔偿金的权利?如果有此项权利,应参照什么规定计算金额?
(2)张某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