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村里的法治故事

——竹山法院扶贫映像

2018-05-25 15:19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刘理慧

在竹山县擂鼓镇枣园村一普通农户家里,租住着竹山县人民法院四名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几年来,他们冒着严寒酷暑,奔走在帮扶联系村枣园村、广山村、三河村,除了摸底调查,制定帮扶计划,建立帮扶台账,整合帮扶项目外,他们还肩负着与普通驻村扶贫干部不同的任务,那就是法治扶贫,让法律进村入户,让帮扶村的天更蓝,夜更静。

为给帮扶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竹山法院在人口较为密集的枣园村村委会办公点设立了庭外民调室,该院四名驻村扶贫干警便是庭外民调室的调解员。民众有矛盾纠纷需要寻求法律帮助的,法院民调室干警便会同村干部一起化解这些家长里短的乡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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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家的飞来横祸

02.jpg    老伴没了,66岁的老李感觉天塌了。老李一家是法院干警南金俭同志的包保户,老李的妻子石某原本在福利院当炊事员,2018年1月24日这一天特意跟福利院请了假回去跟老李一起去村里领养老金。没成想就是在这天石某跟老李因为一场意外来临的车祸而阴阳两隔了。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老李的眼泪已经两条线。老李亲眼看到妻子石某从不远的方向走过来,但几分钟过去了还是未到见石某,便前去一探究竟,没曾想刚拐过弯便发现石某的头压在了一辆面包车下面。老李赶紧喊人过来帮忙推着面包车,把妻子从面包车下面抱出来,石某睁开眼只说了一句:“你让我在这里睡会儿”,便没气儿了。肇事面包车是村民朱某的,当时因为车子未拉手刹就离开致使车子从坡上溜下来造成了事故。后双方因为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老李去了村委会找到法院民调室。据扶贫工作队队长袁红卫回忆说:“看到六十多岁的老李声音哽咽地讲述着这一飞来横祸,场面非常心酸。我们民调室法官没有理由不帮老李度过眼前这一难关。”

多方联动调解,老李喜笑颜开。老伴的突然离世让原本就是贫困户的老李一家雪上加霜,四名干警夜不能寐,分头去跟肇事方做工作,找保险公司谈,找交警帮忙从中协调,村干部也积极出面协调,最终共同促成肇事方、保险公司与老李于3月16日达成赔偿协议,共同赔付老李及家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抚养费等合计301000元,肇事方还自愿支付给老李及家人精神损失费60000元。4月18日,民调室的法官不放心老李家的这档事,又亲自登门进行回访。见到民调室法官,老李一边忙着给他们泡上自家制作的新绿茶,一边向他们讲明赔偿款已全部到位,钱由自己女儿、女婿帮忙保管着在。民调室法官询问老李近期生活还有什么困难,将来有什么打算。老李腼腆地回答说:“我身体硬朗的时候自己种点地还能忙活着吃穿,村里面又给我了申请了低保,日子还有得过......”听了这些,民调室干警们才放心离开了。


龚老汉家的赡养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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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疾病打破了原有的平静。今年已经78岁的龚老汉含辛茹苦地把俩孩子养大,老伴去世后,两个儿子商量着轮流照顾老父亲各一年。去年是由小儿子龚老二照顾,老父亲一年健康无恙,平平安安过了。今年照例由大儿子照顾父亲,没曾想刚过完正月老父亲就病了,这一病就要看病花钱。龚老大就犯嘀咕了:父亲在老二那里就不生病不用额外花钱,一到我这里就生病要花钱,不行,要找老二讲理去。兄弟俩就为老父亲的医药费该不该分摊争执不休。原本就因生活琐事已有间隙的兄弟俩矛盾就此升级。

寻求民调室出面,龚老汉一家亲情再续。4月12日,龚老汉看到俩儿子因为自己闹得不可开交,便向法院民调室寻求帮助。民调室法官和村干部一起到龚老汉的大儿子家去做工作。干警全雁飞一边询问老汉养儿艰辛路及目前生活状态,一边给龚老大讲明赡养老人、孝敬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同时,袁红卫法官抓住龚老大孩子已上大学这一话题,对兄弟俩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你们的一言一行,孩子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你们现在孝敬父亲,给孩子做好了榜样,孩子以后也会好好孝敬你们的......”最终,龚老大表态:“以后我们家来照顾老父亲就是,生病啥的我都管了,老二家要是有那个心管一下自然好,不管的话我全都管了!”“这就对了,养儿方知父母艰啊,你看你们都是养儿育女的人了,都应该体会你们老父亲当初养你们的不容易,现在他老了,你们照顾一下他也是应该的,这样才是为人子女应该做的嘛!”全雁飞赶紧追加一句。“是应该的,应该的,法官您放心,以后我父亲就安安心心地跟着我过,我们家会好好待他,不会再给您们法院添麻烦了.......”龚老大憨厚地说道。龚老汉听到大儿子这么说,脸上也露出欣慰的笑容。4月18日,民调室干警再次到龚老大家登门回访,探听龚老汉这一周来的情况,龚老汉乐呵地说:“感谢法院及时化解矛盾,我现在跟着老大一家过很舒心.......”


法院扶贫就是要从这些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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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该院为助力全县扶贫攻坚,对精准扶贫帮扶对象来法院起诉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涉贫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做到快速立案、快审快执,优审优执。当事人立案不便的,采取主动上门立案,对需要帮助的困难当事人,可由其包保人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代写诉状、诉讼引导等服务。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不因合法权益被侵犯而返贫返困。对于贫困对象申请执行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穷尽执行手段。文峰乡扶贫对象王昌兵,在某工地务工时受伤致下肢截瘫,家中因病返贫,法院判决被告支付108.4万元赔偿款,部分案款执行到位后案件陷入僵局。2017年8月和12月,该院院长索明全两次参与协调,向供电公司、农商行和连带责任人做工作,将标的款全部执行到位,并到医院看望王昌兵。枣园村帮扶对象李某2017年8月在竹坪乡给沈某家换屋瓦面的过程中,眼睛被钉枪戳伤。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协议,李某情绪非常激动,工作队员多次走访,为他提供法律服务。2018年4月19日,扶贫工作队成员再次到李某家中询问其事情进展,李某情绪平和表达了诉求。工作队成员安慰李某说:“你安心治疗眼睛,你给沈某换屋瓦面过程中伤了眼睛,他作为雇主理应为你出医药费。如果你们商谈不拢,你就到法院起诉,诉讼流程不清楚可以咨询我们。诉状不会写,可以请你的包保人帮忙代写。”李某心中的疙瘩就这样被慢慢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