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寒冬 竹山法院为6名当事人发放23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0-04-15 15:43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魏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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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院领导同志,这是给孩子的救命钱。”1月6日,大雪纷飞,竹山县人民法院在一楼审判庭为6起案件的9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为寒冷的冬日增加了一丝温暖。据统计,2019年来竹山法院通过争取省市县各级资金,为困难当事人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11.3万元。

 2014年4月,张某及朋友在竹山县纵横大道过马路时,被夏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后张某送医治疗,经鉴定张某因重型颅脑损伤致偏瘫,造成四级伤残,医疗花费巨大。经过法院终审判决,除保险承担部分外,被告夏某还需支付原告张某各项损失310500元,在执行中,夏某在履行一部分赔偿后,剩余部分无能力履行,经过法院干警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张某家庭状况,竹山法院积极向上级司法救助委员会沟通,先后两次为该户争取到救助金7.4万元,拿到女儿的救命钱,张某父亲连声感谢,遂出现开头的一幕。

    司法救助是对遭受侵害的刑事或民事当事人,通过诉讼后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而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本次6起案件均为涉民生案件,在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确实因案生活困难,采取的临时性、应急性的司法救助,能够一定程度缓解当事人燃眉之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通过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暖,展现人文关怀,充分彰显了我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