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月,竹山县人民法院内设行政组,配备干部2人。1955年2月更名为“秘书室”,配备干部1人;1973年4月,更名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内部设置逐步健全。至2000年底,内设4室。即:文印室、财务室、档案室、小车班办公室,配置主任1名、副主任1名、会计1名、出纳员1名、档案员1名、打字员2人、司机5人(其中1名留司法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兼任)。
2002年又将院研究室与办公室合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将研究室原来所有的:围绕工作中心撰写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及工作报告;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收集、整理、处理信息,及时反映审判动态,编发《法院工作简报》、《法院信息》;总结、交流先进典型,揭露工作弊端,扬正祛邪,促进整体工作健康发展;抓好调研、信息、宣传队伍网络建设,完成信息、调研、宣传任务等职能划归办公室。
从职能上讲,办公室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上下联系,了解工作情况;以及档案资料、打字文印、财会统计、车辆装备、总务食堂等项管理工作。在政工科成立之前,还负责过法院党组领导下的人事、纪检、思想政治、业务培训工作。
院办公室是院长领导下的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具有综合、协调、联系、督办、服务等功能作用和权利;根据院领导的决定和有关职责规定,做好办文、办事、办会等项工作;承担公文的审查、文书的打印、档案的收案、立卷、归档利用及保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资发放、各类报表、机关内部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的调度使用、维修以及其他装备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大中小审判庭、会议室的调度使用以及其他公益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报刊的征订、收发以及信函的收发工作;负责机关治安综合治理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院机关的接待工作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历任主任(负责人)、副主任:
主任:田家华(1988.11——1991.2)
马泽群(1991.2——1999.4)
王申宏(2000.7——2007.3)
段宗海(2007.3——2011.8)
袁红卫(2011.8——2015.9)
袁智禄(2015.9 ——
负责人:张 斌(1983.4-1985.4)
唐太柱(1985.4-1987.3)
刘伦修(1999.4-2000.7)
副主任:田家华(1987.2-1988.11)
张光武(1988.11-1994.3)
周治中(1999.8-2005.3)
郭伦来(2000.9-2005.5)
刘启华(2006.3-2007.3)
刘仕贵(2007.3—2014.3)
刘仕琼(2011.8 ——2015.4)
王林(2012.4 ——
曹承钢(2012.4 ——
秘书:吴风介(1952.1-1958)
吴沫诚(1964 -1965)
张扬范(1970.5-19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