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纠纷

2018-07-20 14:56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贺飞

2018613,宝丰法庭经过昼夜奋战成功化解一起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停尸闹丧事件。

张某现年48岁,系竹山县麻家渡镇柿树坪村村民。2018611日,张某在矿山为竹山县秦巴钡盐公司运送矿石的途中发生意外,连人带车翻下几十米的悬崖,造成车毁人亡的惨案。事故发生后,麻家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核查事故情况,参与矛盾调处。张某家属在得知其死讯后情绪异常激动,因其家庭困难,且两个子女均在上大学,其家属在尸体运回后拒不下葬,并向秦巴钡盐公司提出巨额赔偿;秦巴钡盐公司以张某不仅没有驾驶资格,而且其驾驶的车辆已经在2012年报废,其与张某之间系运输合同关系,对张某的意外死亡无责任为由,拒不赔偿。因天气炎热,死者尸体开始腐败,双方态度敌视,死者家属情绪一度失控,事态随时可能升级失控。麻家渡政府随即请求法庭介入,参与事件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宝丰法庭迅速行动,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庭长贺飞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一方面找到死者妻子及子女,在详细了解张某及其家庭情况后,又详细介绍意外发生经过,并安抚其情绪,在其情绪平静后,向其理清法律关系,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分析张某自身存在过错及其应当承担的责任,随后又向张某妻子及子女承诺一定会依法保障其应有的权利,争取尽可能多的赔偿款;另一方面找到秦巴钡盐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其分析当前形势,让其权衡利弊,避免事态扩大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希望其从道义出发,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经过近十个小时的沟通协调下,双方终于在613日凌晨1点多达成赔偿协议。613日中午,死者已被安葬,秦巴钡盐公司也已将约定的赔偿款支付给死者家属,至此,一起因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停尸闹丧事件被宝丰法庭成功调处。涉事双方及参与协调的相关单位部门对宝丰法庭的工作充分认可,并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宝丰法庭本着守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树立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理念,在当地政府的提议下,成立了以法庭为主导,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法律服务所联合组建的诉前联调小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出现重大的矛盾纠纷,联调小组迅速介入,力争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该举措不仅较好的化解了很多通过诉讼途径不易、不能完全解决的矛盾,而且有效避免了矛盾恶化进入诉讼程序给法庭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压力,取得了良好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宝丰法庭每年参与辖区突发事件调处近20余起,受到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