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竹山县人民法院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09-01 15:40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

竹法(2010)40号


竹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竹山县人民法院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人民法庭、院直各单位:

   现将《竹山县人民法院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腐败风险 预警防控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察局、本院领导 

竹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

竹山县人民法院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惩治和防范体系建设,保证权力行使正确,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规范和干部成长健康,根据《竹山县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腐败风险预警防范工作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结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把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贯穿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为推进法院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突出、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到2010年12月,基本完成风险查找、风险等级确定和预警防控措施工作,实现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对象“全覆盖”,初步形成覆盖全院各庭室所有岗位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网络和配套制度体系;2011年至2011年底,基本完成长效机制建设,初步建立起机制完善、职责明确、程序严密、运行科学、管理有效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模式,形成预防更加超前,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警更加廉洁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三、实施范围

各人民法庭、院直各单位的每个岗位。

四、工作内容

围绕“人、财、物”管理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岗位、庭室、单位“三个层次”,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的腐败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全院各法庭、各庭室所有岗位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9月1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掌握查找风险的原则、方法、步骤,提高参与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查找腐败风险阶段(9月10日至10月30日)。各庭室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反腐倡廉建设要求,按照“对照岗位—梳理岗位职权—找准腐败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公示接受建议”的步骤,重点查找五类风险点:一是思想道德风险,重点查找因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不正确等,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二是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三是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制度缺失或不健全,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五是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行业“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要进一步确定风险等级。腐败风险主要分为部门(单位)腐败风险、庭(室)腐败风险和岗位腐败风险三个类别,每个类别按发生几率和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风险。要认真制定防控措施。要针对腐败风险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从而有效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0月30日—11月30日)。各庭室要完善制度,把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同深化


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结合起来,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业务工作岗位监督,优化业务工作流程;与查办案件结合起来,从而推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院党组决定,成立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院党组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纪检组,贺家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要带头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带头查找腐败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预警防控措施,并抓好管辖范围内的预警防控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力求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