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千千结 巡回审理一朝解

2018-12-29 10:46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刘理慧 袁伟栋

本是同村邻居,却因建房占地问题发生冲突,矛盾尖锐甚至大打出手,导致邻里关系极度紧张,双方为此闹上法庭。近日,在竹山县人民法院得胜人民法庭的调解下,一起长达六年的邻里纠纷终于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由来:邻里纠纷僵持六年未解

 

这场纠纷萌芽于2012年,毛某、邬某与肖某是同村邻居,毛某和邬某因合伙建房需要占用肖某承包的耕地0.4亩,并签订《土地承包协议》,毛某支付肖某土地流转费用六万余元,0.4亩土地由毛某建房使用。毛某、邬某在开挖屋场过程中,因山体滑坡造成肖某余下的0.1亩耕地也无条件再续耕种,后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协调下,当事人签署了一份协议,约定毛某与邬某在房屋建成后补偿肖某0.1亩即67平米大小的房屋,超过67平方米的面积由肖某按照1300元每平米的价格购买。后因对争议土地未协商一致,在建房过程中,肖某多次阻挠施工,造成毛某与邬某建房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且肖某在房屋工程完工后便将冰箱等家具搬至争议房间内,致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六年里,两家矛盾不断升级,相关部门多次出面协商,却始终没有圆满的结果,肖某遂于今年8月诉至竹山县人民法院。

 

 0201.jpg

 

庭审准备:巡回法庭开至村委会

 

 得胜法庭受理此案后,先后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入户勘察,并联系了4年前主持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该村村书记及村主任,了解当初的矛盾形成经过、主要症结点及村委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与建议。承办法官认为本是邻里关系,若直接判决可能会加深矛盾,不利于邻里和谐。在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之后,法官发现双方争议焦点简单,但是因为长期邻里关系相处中形成的心结较重,且考虑到在农村,邻里之间因建房而产生的占用土地、采光、通风、通行等纠纷高发,于是决定将第二次庭审搬到当地村委会,允许村民们旁听,达到以案释法的目效果。

12月20日,得胜法庭在当地村委会搭起了简单的巡回法庭后,便组织双方进行二次庭审,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农村土地流转法律规定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当事人上了一堂完整的普法课,当事人家属及当地20余名村民参加了旁听。

0202.jpg

 

庭审现场: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被告没有按约定将房屋交付给我,现在不仅应将房屋交付给我,还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原告阻挠施工进度,还多次带人围堵施工现场,这事派出所都出警了,这算不算违约?况且原告也没有按协议将土地等过户给我,我凭什么要给他房屋。”

庭审开始后,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执,谁也不肯退让一步,主审法官从真正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切合点,耐心引导当事人互相体谅,尽可能地使整个庭审气氛和谐轻松。在安抚当事人情绪之后,主审法官先是围绕争议的焦点,共同确定有效的解决方案,明确房屋归属、土地使用等争议问题,然后再通过明法理、说情理、讲道理对各方当事人进行劝解和疏导,让当事人打开心扉。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当庭履行各自义务。至此,这起历时六年之久的邻里纠纷终于圆满化解。

事后,主审法官胡克文向当事人坦言:“这种类型的纠纷在基层尤其是在乡村非常常见,对于我们法官来说,一纸判决十分容易,但是效果确远不如调解,我们多费些口舌,多花些时间,不仅有效化解了你们双方的矛盾,对周边群众来说也是一次普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