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民法院文印室管理制度

2007-11-23 13:34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一、根据院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我院文印工作实际,为加强文印室的管理,节约院机关的打印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文印室在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文印室工作范围
     1、打印各种文件、报告、表格、领导讲话、简报、信息、情况反映等其他需要打印的材料。
     2、打印本院各单位所有诉讼文书。
   四、文印室工作原则
   提高质量,讲求效率,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勤俭节约,热情服务。
   五、文印室的工作职责
     1、检查呈送的各类公文、文书等文稿是否按程序签发。
     2、文稿要求随到随打印,不得拖延,不得因故有为难情绪,有规定时间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任务。
     3、公文、文书打印排版力求精美,天、地边,行、字距设置合理,版面要求整洁干净,无墨渍。
     4、按原稿载明的份数印制,不得多印或少印,不得随意修改原文。
     5、打印做到认真细致,讲求质量,减少差错率,文书差错率不得超过1%,凡因打印差错造成公文、文书重新印制的费用由打印人承担。
     6、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种打印设备使用方法,凡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7、励行节约,避免浪费,文印室设备、耗材等任何物品,不得随意送、借他人,凡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文印室物品损坏或丢失的,扣发责任人当月工资的5%。
     8、经常保持文印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经检查或有反映文印室不整洁、物品摆放无序的现象的,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
   六、有偿服务的规定
     1、本院直各单位、各人民法庭的所有法律文书一律由院文印室统一打印制作。
     2、院直各单位打印的公文、文书统一计入院机关帐户,统一由院机关结算。
     3、院直各单位除法律文书由分管院长签字外,各类公文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有“打印”字样,方可打印,否则打印费用由打印人承担。送交打印时应明确要求打印份数,凡因未要求打印份数或虽要求打印份数而不够的,需要再增加份数的,一律按新文稿打印收费。
     4、自已打好的文稿送文印室印刷的只收取1.00元的版费和印刷费用。
     5、未经办公室主任或文印室工作人员同意随意自己动手复印文稿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由自己承担,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复印设备损坏的由复印人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院直各单位的下列文稿不得记入院机关打印费帐户:


     ⑴、不向外发送、抄送、呈送的文稿,如:审理报告、本单位情况反映、给院领导的汇报材料等;
     ⑵、个人撰写的用于宣传的稿件,如:信息、宣传、调研文章等;
     ⑶、因校对人校对责任造成文稿重新修改印刷的费用;
     ⑷、公务文件和材料交付打印时未送办公室主任签字的;
     ⑸、其它按规定不得记入院机关帐户的。
   对以上文稿原则上均先由自己进行文字输入,然后通过网络进行院内传递,或通过电子信箱对外传播,如确需到文印室打印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6、各单位公文、文书,打印后应派专人负责校对,如校对后因校对人失误造成该公文、文书作废需重新修改制作的,按新文稿打印收费。
    7、院内各单位收费标准:
     (1)每制一个文字版(即一张蜡纸成一张8开、A3  幅面的白纸)收费5.00元,半版收费2.50元。
     (2)每制一个表格版收费8.00元,半版4.00元。
     (3)每复印一页8开纸收费0.5元,16开收费0.25元。
     (4)每复印一页A3幅面收费0.6元,A4幅面收取0.30元。
     (5)用速印机油印一页收费0.20元;
     (6)用一体机油印20份以下每页收费0.4元;30-50份每页收费0.30元;50页以上每收费0.20元。
     (7)直接打印8开白纸每页收费1.0元,16天0.5元,A3幅面收费0.60元;A4幅面收费0.40元。
    8、对外复印收费标准:对外复印不论纸张大小一律按0.50元/页收取复印费。
    9、院直各单位打印的文稿,除法律文书外,其它属院机关支付费用的公务文件及材料,打印人员必须与当天下班前将打印登记表送办公室主任签字认可,否则费用自己承担。
    10、院内各单位及个人打印的不属于院财务支付范围的文稿,交付打印后在文印室登记签字,年底由文印室汇总报财务室统一从个帐户结算。对外复印一律收现金,由复印人每周五与办公室结算一次,特殊情况需记帐的,该欠款由复印人在一个年度终结前负责收回,  不能收回的该欠款由复印人承担。
   七、文印室工作人员工资的规定
     1、工资分配基本原则是:工资直接与打印收入挂勾,按比例分配的原则。每月从毛收入中减去当月直接成本,再扣减提取的维修基金即为本月打 印收入,按该收入的20%发放打印人员工资。
     2、打印员如因事需请工假,只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工资120元/月。
   八、文印室耗材实行统一采购,集中管理,分批领用,当月核销制。文印室在使用时,凭领物单到办公室领取并记帐,月底结算一次。领用的耗材从当月打印费毛收入中扣除,记入直接成本。
   九、文印室维修费按月从毛收入中提取,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每月从毛收入中按5%提取维修基金,用于当年打印设备的维修、维护。年终结算时,如实际维修费小于维修基金,则剩余部分作为年终奖金发放给打印员,如实际维修费大于维护基金则从次年第一个月的毛收入中按比例抵扣差额部分的50%。
   十、文印室新购设备实行按使用年限每月提取折旧费的原则。文印室新添置的设备,根据该设备的理论寿命,将购置的价款平均到使用寿命的每一年,进而分解到每个月,每月从打印收入中提取当月应提取的折旧费,逐年提取,直到提够购置价款为止。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
   十二、本制度从2005年6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