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特殊的听证会

2017-09-30 14:55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徐少华

9月26日上午,竹山法院在县人民医院的病室里组织当事人召开了一次别开生面执行听证会。

竹山法院在审理陈某、庹某与李某、崔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6年5月13日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崔某名下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的一套房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外人余某于2017年9月19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称该房屋已于2016年3月19日,由余某和李某、崔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78万元的价格卖与余某,购房款已全部支付,2017年5月18日,余某搬家入住至今。余某认为其已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竹山法院不应对该房屋采取强制措施,请求依法撤销该房屋查封裁定,解除查封。为查明案件事实,竹山法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组织当事人召开执行听证会,可在召开听证会的前两天,案外人余某因病住院,行动不便,但意识表达清楚,为保证案件快速公正结案,经征求各方意见,执行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余某的病室里召开了这场特殊的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