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2011-01-06 16:03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

2009-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情  况  汇  报

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验收组:

两年来,在中共竹山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县文明办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竹山县人民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人民法院工作“三个至上”法治理念,以创建“人民满意法院”为契机,扎实开展各项审判工作,不断创新改进工作方法,有重点、有目标的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将两年来的文明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竹山县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竹山县人民法院是负责全县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国家审判机关。目前竹山法院已建立和完善13个机关内设庭室和7个副科级人民法庭,在编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83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大专以上学历74人。拥有审判、办公、生活设施17000余平方米,机关内设单位和人民法庭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代办公设施,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建设的有关要求。

竹山县人民法院党组班子非常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带领全体干警,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不断增强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能力;依法调节各类社会和经济关系,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的能力;依法保障人权,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全院干警勤恳工作,无私奉献,两年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近4000件,得到了中共竹山县委、竹山县政府、上级法院和全县人民的肯定,曾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07-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2009-2010年度共有17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我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单位”;2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王申宏副院长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徐少华被省委政法委授予“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个人”。

二、文明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院党组精心谋划,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为切实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我院审判执行职能工作的特点,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及机关内设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在政治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制定了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把创建目标、创建措施、创建责任及要求落实到各庭室,实现创建任务部署到庭室、落实到个人,有效督促全院干警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创建,为整个文明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在规范创建责任制的同时,把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与干警的年终考核挂钩,实现责任落实的有效性。三是积极组织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文件学习和营造全院文明创建氛围。在法院办公楼开展廉洁从政、依法办案、文明执法的文化宣传,利用周五的法院工作会对各庭室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交流,提高大家对文明创建工作的认识。四是开展定期工作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对各项工作情况及时通报,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牵头,组织实施庭室、个人工作每季度一小结,开展半年、全年工作动态考核、案件评查情况通报、财务检查情况通报等形式,查漏补缺,严格监督,确保了文明创建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性。

(二)采取多种措施,丰富创建内涵,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

1、开展多种业务技能学习,提升干警办案执法水平。

两年来,我院精心组织了“民商事案件发还、改判评析会”、“侵权责任的构成及相关问题探讨会”、“法官沙龙”等系列评案析理活动,院机关和城关法庭干警认真参加并积极发言,就具体案件责任认定、法警有效参与执行、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等问题深入探讨,极大的丰富了干警的业务技能知识。

2、开展多项主题学习实践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执法服务氛围。

深入开展“学习年”主题活动、“武当数字化选学城”学习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演讲、“当法官好、当好法官”及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主题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学习实践活动,提高干警精神文化素养,树立勤政廉洁的国家审判人员形象。另外为进一步增强干警勤政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我院组织中层副职以上干警到竹山县看守所,参观了关押罪犯的场所,并听取了在押犯人的现身说法,接受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警示教育。

3、丰富干警文化娱乐生活,提高审判工作的使命感、荣誉感。

在一些重要的节日庆典期间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有利于活跃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也凝聚了人心,有利于提高干警投身审判事业的使命感、荣誉感。2009年9月,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移民杯]文明礼仪知识竞赛中我院代表队荣获优秀奖,在庆祝建国60周年歌咏比赛中我院代表队荣获三等奖,2010年6月25日,我院组织三名干警代表政法战线参加全县学习《廉政准则》“国土杯”知识竞赛,经过紧张角逐,最终以优异成绩荣获一等奖。在2010年竹山县庆“七·一”“金叶杯”业余歌手大赛决赛上,我院报名参赛的4名干警全部进入决赛,赛场上干警们用歌声表达出了喜迎国庆的豪迈心情,得到了评委和观众的一致好评,最终我院获得大赛优秀组织奖,参赛干警1人获得二等奖,3人获得优秀奖。

4、倡导传统美德,大力开展扶贫、扶弱的互助共建活动。竹山县双台乡界岭村是我院的新农村建设联系点,我院把与该村开展“双联双建”活动作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把界岭村村支部建设和帮助该村群众增收致富作为重要目标,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帮扶该村建设。2009年,共为界岭村困难群众、村集体分别捐助现金、争取项目资金5万多元,另外还为界岭村委会送去3万元帮扶资金。2010年,我院19名干部为联系点19名贫困党员捐出近3000元现金,为村委会送去扶持资金一万元,有力支持了该村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在扶弱帮困方面,我院干警也积极参与。2010年夏天,我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院机关干警为灾区捐款8300元。2010年11月,为身患癌症的郧西余德清法官捐款7000元。这些爱心活动的开展,一方面大力倡导了传统美德,另一方面也培养了我院干警的互助扶困意识。

5、不断改善办案条件,为文明创建提升活力。

我院克服资金短缺困难,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和国家支持西部地区人民法庭建设项目,为院机关安装了玻璃安全门和电子监控设备,另外新添置5台办案用车,新建田家、官渡、秦古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田家、官渡法庭综合楼已搬家, 秦古法庭审判综合楼主体已完工。完成了三级专网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和审判管理软件向法庭的辐射工作,全院干警微机配备率达到90%以上。通过办公条件的改善,一方面方便了群众诉讼,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干警办案的积极性和效率,提升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活力。

(三)加强审判绩效管理,促进高水平完成审判、执行工作

法院工作维系的是群众的切身合法利益,我院努力加强审判绩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执法效率。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矛盾排查和解决。

1、审判质量明显提高。在坚持审判质量监督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了审判绩效考核工作,明确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执行案件的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庭长初审、主管院长审核的双监督机制,对于缓刑案件、合议庭内部分歧大等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通过这些严格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

2、执法效率得到群众认可。我院坚持执行工作与审判工作并举,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我院《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被授予“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创新奖”,执行局荣记“集体二等功”,是全市唯一获得省法院表彰两项集体荣誉的基层法院。通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有效实现了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结、执行收结案基本平衡、执行标的到位率大幅度提高的工作目标。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债权人应当实现的债权基本实现,涉执行信访案件数量大幅度减少,基本杜绝因法院自身原因引发的执行信访,我院执行工作的效率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三、文明创建工作心得体会

通过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法院干警队伍文明执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业绩。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全院干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从整体上提升了我院精神文明风貌。

(一) 坚持落实规章制度是文明创建的基础保障。我院在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中,体会到制度建设和保障的重要性,只有把制度制定好、贯彻好才能使各项制度真正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各项创建工作责任制,把每一项具体工作细化,把每一个任务完成好,就能使这些制度成为法院工作更上一层楼的重要推手。

(二) 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是文明创建的持续动力。执法服务水平是一项内涵丰富,同时又对干警业务知识、办案能力要求较高的工作任务。一方面我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法、省、市法院开展的业务培训和本院组织的法官沙龙、案件评析会等业务培训活动,不断强化干警审判业务技能的提高。另一方面通过案件质量评价考核、审判绩效管理等活动督促干警更加认真细致的开展工作,确保法律的天平能给当事人带来公平正义。

(三) 积极开展各种富有成效的主题活动是文明创建深入开展的重要推手。开展各种主题活动,使文明创建走进干警的日常生活工作中去,在见到文明创建实效的同时,也使院机关各庭室干警增进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团结,形成互相支持、共同进步的工作共事氛围。

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丰富了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内涵,有力的促进了其他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虽然我院工作整体上处于较好发展的态势水平上,但是对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的各项指标显然还有差距,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下一步我们将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深化和巩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果,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办案效率,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