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人民法庭

2007-11-26 13:20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竹山县保丰人民法庭地处的竹山县宝丰镇。1954年2月,建立“竹山县第二巡回法庭”,配备审判干部2人,在第二(溢水)、三(保丰)、四(擂鼓)、五(秦古)、六(大庙)5个区内巡回办案。

1955年2月,竹山县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将“竹山县第二巡回法庭”更名为“竹山县保丰人民法庭”,辖溢水、保丰、永胜3个区,45个乡,194650人。

“文化大革命”前、中期,竹山县保丰人民法庭陷于瘫痪。

1973年2月,竹山县人民法院恢复,于翌年8月30日发布《通告》:恢复“竹山县保丰人民法庭”,同年9月1日开始办公,庭址设保丰镇老街。

1989年10月,筹集10万元,选址保丰镇北大街,新建三层楼房一栋,516平方米,占地945平方米。

2004年6月原竹山县麻家渡人民法庭与宝丰人民法庭合暑办公,2005年根据院党组研究,决定原竹山县擂鼓人民法庭也并于竹山县宝丰人民法庭合暑办公。

现在的宝丰人民法庭位于宝丰镇北大街兴建一幢三层楼房一栋,占地945平方米,建筑面积516平方米,法庭现有干警6人,庭长袁红卫,副庭长朱名彬、喻成文。近五年来该庭受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年平均受理案件200余件。该庭所处的竹山县宝丰镇位于鄂、渝、陕三省市交汇之处,是传说中女娲炼石补天之地,中华著名劳工大律师施洋烈士的故乡,是全国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全镇版图面积188平方公里,辖29个村(场),177个村民小组,15758户,118620人。城区方圆2.5平方公里,城镇人口5.5万人。是竹山县西部第一镇,有竹山的小上海之你称。

历任正、副庭长:

庭长:陈大永(1954.4——1971.2)

全照根(1984.8——   )

梁修岚(1991.3——1997.5)

段宗海(1997.5——2001.3)

余敬海(2001.3——2005.6)

袁红卫(2005.6——2011.8)

袁智禄(2011.8——2015.9)

 

负责人:贺飞(2015.9——

 

副庭长:肖 刚(1980.1——1983.5)

刘伦修(1991.3——1992.3)

段宗海(1999.4——2001.3)

朱名彬(2005.6——2007.3)

喻成文(2005.6——2011.8)

胡刚(2007.3——2008.3   )

马翔(2009.3——

刘东辉(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