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庭

2007-11-26 12:53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1952年1月,竹山县人民法院内设审判组、行政组。同年6月机构调整时,加强审判工作,将审判组一分为二:刑事组、民事组。刑事组配备干部2人。

1973年2月恢复竹山县人民法院,4月将“刑事组”更名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配备干部4人。此后的十几年中随着刑事审判工作任务的轻重更替情况,人员配备也随之变更。2000年底,配备审判员3名(其中庭长1名、副庭长1名),书记员1名。

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审理少年犯罪案件;审理由本级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历任庭长、副庭长:

  长:章全柱(1966.1——1966.5

戴正美(1973.4——1976.7

张才珍(1981.3——1988.11

马泽群(1988.11——1991.2

陈崇昌(1991.3——1994.3

刘 勇(1994.——1999.4

袁 勤(2001.3——2005.6

朱玉成(2005.6—— 2011.8

周勇(2011.8——

副庭长:章全柱(1952.101966.1

陈英安(1973 -1978 )

王文明(1981.31984.8

喻永安(1985.31988.11

陈崇昌(1985.31988.11

马泽群(1985.31988.11

华晓兰(1994.31997.4

袁 勤(1997.42001.3

范 兵(20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