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2018-08-30 16:21
来源: 竹山法院

代码  42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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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 山 县 人 民 法 院

 

竹法[2018]50号


竹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合力,凝聚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紧扣“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密配合执行攻坚整体作战行动,集中持续开展新闻宣传,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解放思想,求实创新,主动出击,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宣传报道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弘扬正能量,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强有力舆论支持。

二、宣传目标

1.营造氛围,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家喻户晓。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加大宣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执行工作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重大举措,全面展示执行工作成效,使执行宣传工作渗透到千家万户。

2.引导舆论,使广大群众认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引导社会对“执行不能案件”形成科学理性认识,凝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社会共识,为执行难的最终根本解决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法治环境。

三、宣传重点内容

1、宣传报道“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报道本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向全社会传递人民法院坚决如期打羸“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必胜信念。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拓展失信惩戒范围、打击拒执罪、落实执行转破产制度、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执行不能案件的规范管理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全方位展示法院在解决执行难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宣传执行工作先进个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2.宣传对执行难的科学理性认识。通过案例剖析等方式,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执行难的多方面的成因,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履行能力的案件不应纳入执行难的范畴,增强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宣传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教育和威慑债务人,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宣传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和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典型,树立自觉执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风尚。

3.宣传报道专项执行活动。主要是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专项整治行动和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涉金融执行案件执行活动,充分宣传人民法院所采取的开辟绿色通道从快执行、执行救助等举措及成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4、宣传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失信联合惩戒及集中曝光“老赖”部署,大力宣传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乘座高铁、飞机、出入境、招投标、贷款等联合惩戒各项措施,持续曝光失信“老赖”名单,让联合惩戒各项措施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人人抵制老赖的舆论氛围。

5、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为了推进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答疑解惑等方式加强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四、宣传方式

1、丰富宣传载体。与各级媒体沟通,做好新闻策划、指导、协调,发挥宣传工作的上传下达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手机信息、法院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子屏、街道横幅、社区公告栏等方式,积极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措施、经验做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宣传日,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丰富宣传方式;组织干警走进社区、街道,农村,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格局。

2、加强媒体宣传。及时向《今日竹山》、《十堰日报》等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和有关执行重点、难点、亮点工作情况,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拒执犯罪等典型案件;借助微博、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法院执行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共享执行工作成果,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3、开展社会宣传。组织干警利用周末、节假日、乡村集市时间,到人流量较多的广场、集市发放并现场讲解,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在有关街道、公共场所等位置悬挂宣传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标识牌、标语、条幅等;广泛利用多种载体,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4、及时报送信息。围绕打击拒执罪、失信惩戒、执转破、执行案件的清理等内容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中院报送执行动态信息、经验、做法。

四、组织保障

按照统筹安排、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索明全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段宗海任副组长,徐少华、刘理慧、明梦秋、姚倩倩、王军、董猛、邵坦为成员,负责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段宗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周例会制度,定期对执行宣传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必要时,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协调会议。

 

 

 

 

                                        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竹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