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六期“法官沙龙”活动主题

2010-07-29 14:48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关于2010年第六期“法官沙龙”活动主题的

通      知

(总第52期)

时间:2010年7月30日15时

地点:六楼大会议室

主持人:章胜军

主 题:“土律师”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

参加人:院机关及城关法庭全体干警

特此通知。

            研究室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八日

案例:甲和乙彼此熟悉,甲了解一些法律知识。2009年6月丙与乙因房屋买卖发生纠纷,将乙诉至法院,乙委托甲以公民名义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双方签订委托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作为乙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委托事项和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加调解。乙方支付甲现金2500元”。另外双方还签订授权委托书一份,内容与合同一致。甲接受乙的委托后代乙书写了答辩状,出庭参加了诉讼。后期甲向乙索要代理费乙拒付,甲以委托合同向法院起诉追偿委托代理费2500元。

问题:

1、公民代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能否收费?收费的依据和标准?

2、请问甲与乙之间的委托诉讼代理关系是否属委托合同的一种?如果是甲能否依《合同法》要求乙支付报酬?本案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