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同姓错领卡 巡回审判解纠纷

2021-03-16 11:33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魏秘、胡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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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钱确实不是我的,我同意还给他。”

同名同姓同一个村,因为一张银行卡的错办,两人陷入了一场纠纷。

310,竹山县人民法院双台法庭在楼台乡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开展巡回审判,对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该案原、被都姓杨,系同村同名同姓村民,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2021年初,原告发现一件糟心事,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出现异常,账户被注销了,卡里面的8363元钱也不翼而飞。自己没有去银行取钱,也没有拿身份证去银行办理注销业务,不仅账户被注销钱也被转走了,真是怪事连连。后经过到银行仔细查证才发现一个事实,自己手里的银行卡不是自己身份证办理的,钱被本村另外一个村民取走了。原告自己找到被告所要钱物时,被告以该笔钱系自己银行卡内的钱为由,拒不退还。

 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被告均年事已高,为便利当事人,承办法官张白泉与辖区政府进行沟通,遂在楼台乡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进行开庭。法庭干警拉起巡回法庭的横幅、挂上国徽,在朴素而庄严的环境下有序开展庭审活动,同时邀请镇、村干部进行旁听。经过仔细查证,该村村民惠农银行卡于2009年集中办理,过去因信息落后、网络未互通等历史原因,造成信息核验失误,导致以被告身份信息错办了银行卡,此后该卡一直由原告保管使用,粮农补贴等款项均通过此卡发放,卡内的钱款应归原告所有。根据《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通过承办法官细致耐心地析理明法,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返还部分欠款,双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纠纷。

    滴水见太阳,小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竹山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庭审过程“搬”到老百姓面前,让公平正义以 “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展现,通过案例裁判,让群众行为有遵循、法治感受有温度,发挥基层前沿阵地作用,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