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法庭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

2019-07-01 08:42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胡艳

“柯庭长,我来交案款了。”一名被执行人拿着17200元现金来到双台法庭办公室如是说。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案款的到位,竹山法院双台法庭受理执行的一起追偿权纠纷得以圆满执结。

该案起因系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6年7月,被执行人罗某驾驶中型自卸货车从竹山往十堰方向行驶,行驶至某省道处,与相向行使的陈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罗某负次要责任。后因赔偿无果,受害人陈某于2017年5月将本案当事人诉至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该院经过审理后,依法判决本案申请人某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陈某122000元。判决书生效后,本案申请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受害人损失122000元。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中查明,被执行人罗某在事故中驾驶的中型自卸货车与其驾驶证上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属于保险免赔事项。因罗某所驾驶的肇事车在申请人处投有交强险,后申请人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进行理赔后,依法对罗某享有追偿权。后因被执行人罗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故申请人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庭受理后,执行法官一方面迅速与被执行人罗某取得联系,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发现罗某确无财产,在了解到罗某的家庭困境,无法马上履行全部案款这一情况后,又积极与申请人多次沟通,及时告知申请人该案的执行现状,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温情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罗某分三次支付部分案款,申请人对剩余款项自愿放弃。至此,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在双台法庭干警不懈努力下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