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经竹山县编制委员会批复,设立竹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2002年3月竹山县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时,将竹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更名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至2005年底配备司法警察5人,其中三级警督2人;一级警司2人;二级警司1人。2010年9月又新聘用10名司法警察。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执行庭强制执行案件;组织警员培训;管理枪支弹、警具;依法执行司法警察的其他任务。
历任大队长、政治指导员、副大队长:
大队长:
戴 锐(2002.3- )
政治指导员:
李 杰(2003.6- )
副大队长:
李 杰(2000.12-2003.6)
余明平(2003.6-2006.3)
王建刚(2012.3——)
雷 俊(2012.3——)
副政治指导员:
全照许(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