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7-12-01 15:48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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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竹山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陈某在涉嫌拒执罪被抓获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督促其家人积极履行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据悉,陈某、李某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竹山法院审理判决,判令陈某、李某向某银行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并自2016年10月26日起按月利率0.888%的履行及自2016年11月13日起的逾期罚息。2017年1月13日,因陈某、李某未履行该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某银行向竹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李某拒不报告财产,拒不接受法院传唤,擅自将人民法院查封的房产押租给他人,获得房屋租赁押金收益后既不报告,也不履行义务,并长期外出逃避执行,与执行干警失联。鉴于被执行人已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该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陈某、李某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10月29日,陈某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公安局抓获。

被执行人陈某被押解回竹山后, 被执行人陈某获悉自己已经涉嫌犯罪,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请求联系其家属积极想办法了结案件,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将刑事拘留改为监视居住。11月27日,陈某的家属凑齐了执行款交至竹山法院。

今年以来,该院以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惩治拒执行为,有力推动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