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视察《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在县法院召开

2018-06-15 11:21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刘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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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县人大常委会在竹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康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索明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物价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议紧紧围绕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律师法》情况展开了详细讨论,相关单位负责人也就实施情况做了详实的汇报。索明全指出,自《律师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法院认真贯彻执行,高度重视律师代理工作对法院工作的促进作用,多措并举依法保障律师各项职业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推动法治建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中,也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少数法官对律师制度的重要意义、律师在诉讼活动中重要作用的认识还不完全到位,司法理念和工作习惯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庭审中律师发言时间受到限制、裁判文书表述律师意见不完整、裁判说理不充分等问题仍然有所反映,律师与法官地位不平等的现象依然存在,律师诉讼权利有待进一步保障;少数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执业作风不严谨,不注重细节。有的律师出庭不守时,开庭不穿律师袍、随意接听电话、证据收集不细致,导致法院开庭现场不严肃,审理时间延长;有的律师滥用诉讼权利,故意申请不必要的鉴定、回避或延期,也有个别律师在败诉后,没有给予当事人及时必要的引导,释法说理工作不到位,造成当事人误解,留下信访隐患,更有甚者直接鼓动当事人闹访缠访。今后,县法院将进一步充分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更好地发挥庭审功能,推动法官和律师之间建立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密切沟通的工作关系。

叶康玉强调,律师与公、检、法、司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要严格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统一行动,共同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地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要加强自身学习,扎实贯彻落实《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要充分认识律师这一群体在发挥自身优势化解纠纷矛盾中对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或缺的作用。要主动为律师执业环境的优化创造条件,共同推动法治竹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