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法庭真情关爱特殊群体让庭审有“温度”

2018-12-19 14:35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魏秘

一方是六十余岁的老者曾某在车祸中多处骨折,医疗费用迟迟得不到赔偿;另一方是又聋又哑的残疾人王某,其驾驶车辆未投保险,自身基本没有多少经济能力,随着“同意调解”四个字签字确认,一场发生一年多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随着双方的握手言和落下了帷幕。

近日,官渡法庭受理了一起原告曾某诉被告王某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看似简单的案情背后却花费了办案法官的不少心血。

被告王某长期居住在儿子家,办案人员来到王某儿子家后说明了来意、释明案情,王某听后一直左右摆手、言语不清,情绪较为激动,经向儿子了解后才知道王某自小聋哑,但勉强会写字,办案人员一边把案件情况告知儿子,一边请儿子为王某翻译交流,王某则把自己的意见写在纸上交给工作人员。考虑到王某的实际情况,办案人员希望有王某儿子代为父亲参与处理此事,在表明意图后,儿子表示自身能力有限,既不懂法律知识又不想参合进去,办案人员现场情理并重、耐心疏导,并现场表示将会与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申请一名律师代为提供法律援助,最终王某儿子才勉强同意替父亲处理案件。

案件开庭后,主审法官根据双方诉讼请求、提供的证据、适应的法律和赔偿的标准进行了核算,根据相关法律曾某在本次事故中所受损失共计11万余元应由王某承担,王某儿子知道赔偿金额后当场表示赔付太多,自己根本无力替父亲承担,表明该是谁的责任就判给谁想一走了之。案件陷入了僵局,根据法律规定和庭审原则,双方调解不成确实可以依法裁判,但依法判决以后原告的赔偿金额是否能够履行到位、合法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疑问悬在大家的心头,鉴于双方矛盾尖锐、意见分歧较大,主审法官宣布闭庭再审。为突破双方分歧,在闭庭后主审法官与被告援助律师多次交流、认真研判,更进一步疏导被告及家属情绪,同时又多次与原告进行协商,告知其诉讼风险和被告的现实情况,希望能酌情协商,经过一通通电话交流、一次次见面商谈,在法官和律师的执着努力下,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法庭既是威严的、也是神圣的、更是充满温情的,律师和法官同为法律人,他们用自己专业的知识、法律的职业道德、同情弱者的胸怀,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