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巧执结一起16年“难案”

2018-05-16 14:11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王军

近日,我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发生在十六年前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该执行案件还要从2001630日下午6时许发生的一起刑事案件说起,被害人是申请执行人的媳妇,因与他人发生口角被人杀害。案发后,被告人沈某全(即本案被执行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生效力后,被执行人被送往监狱服刑。65611余元的标的款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案件只好中止执行。十六时间很快过去了,被执行人刑满释放。可十六的时间并没有抚平申请人沈某林心中的苦痛,其于20184月再次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因时间过去太久,被执行人不知所踪,作为执行依据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也没有注明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无法进行基本的财产查控。申请人沈某林也因年事已高,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去向和财产线索。案件再次面临执行困境。

考虑本案的特殊性,执行法官再次认真梳理案情脉络,下定决心啃下这一多年的骨头案。经过调查本案中执行人早年在监狱服刑,现已刑满释放,其亲属不知所踪,承办法官多次辗转调查都没有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老家的亲属们也都表示被执行人并没有与他们联系。其所在的行政村也称被执行人一家已久未在此居住,此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致使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陷入了僵局。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查找,终于在派出所户籍管理查询到被执行人的户籍信息,显示被执行人现已经户口迁至河北省定州市叮灵镇西张谦村,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上委托,通知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帮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终于在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帮助下,执行法官终于联系上本案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在本院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被执行人沈某全一次性支付一部分案款后,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款项,并当庭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历经十六年全部执行完毕。

 此案的圆满执结,即维护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又彰显了执行人员面对困难的无畏与执着,并能够通过执行案件系统和现代通信设施打破了阻挡执行人员最后的障碍,为以后类似案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虽然经历了16年漫长时间,但申请执行人沈某林最终得到了赔偿,执行干警守护住了法律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