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为残疾贫困户上门送达20万元“血汗钱”

2020-06-22 16:41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魏秘 董猛



6月19日,竹山法院执行局干警柯双喜、董猛来到申请执行人陶俊友家中,将首批20万元执行款交给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的陶俊友,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

    家住大河村的陶俊友是秦古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本人一直在绿松石矿山上务工,2018年1月在竹玉绿松石有限公司所属的矿洞中工作时,不慎受到重伤,先后两次住院100余天,花费治疗费用数万元,后经十堰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五级伤残,失去劳动能力,属于工伤。双方因工伤待遇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在仲裁机构进行劳动仲裁以后,确定竹玉绿松石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陶俊友各项赔偿金402815元。

    今年4月份,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竹玉绿松石有限公司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考虑到今年因为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难度大,资金周转困难,市场大环境不容乐观,执行干警多次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告知如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有可能采取查封资产、冻结存款、纳入失信等强制措施,会对企业信誉、生产经营、营商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况且,申请人陶俊友是为了企业生产才造成工伤,企业有责任有义务履行赔偿责任,在执行干警用情感化、用理说服、用法震慑下,涉事企业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首批20万元赔偿款一次性支付到位。

    “为民不辞辛苦,高效执行楷模”,为表达心中的感谢之情,他将鲜艳的锦旗送到了法院执行干警的手中。一面锦旗是一份激励,一次握手是一份信任。在其代理律师协助办理完领款手续后,执行干警现场还叮嘱陶俊友要保管好救命钱,不外借、不担保,要节约使用,妥善进行处理。

     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竹山法院聚焦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和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注重发挥调解功能作用,大力推进执行和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彼此尊重、友好协商、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