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官渡人民法庭位于我县南部山区,始建于1955年2 月。
1954年4月,竹山县普遍选举工作结束,竹山县人民法院决定在南3区建立“第三巡回法庭”,配备干部2人,在第十(田家)、十一(官渡)、十二(柳林)3个区,巡回办案。
1955年2月,竹山县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将原设“竹山县第三巡回庭”更名为“竹山县官渡人民法庭”,庭址设官渡区公所机关驻地 ——官渡街。辖田家、官渡、柳林3个区,19个乡,52959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被砸烂,官渡人民法庭全面瘫痪。1973年2月,竹山县人民法院恢复,翌年8月30日发出《通告》,恢复“竹山县官渡人民法庭”,同年九月一日正式办公,庭址仍设官渡区革命委员会机关驻地官渡街。
1988年6月,筹集人民币3.4万元,购买官渡镇镇办企业砖木结构平房9间,法庭占地面积为808.8m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18.5平方米。
1990年底有审判干部4人,辖官渡镇、梁家乡,共37个村,2508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079人。辖区面积327.37平方公里。
2005年3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将原柳林人民法庭与官渡人民法庭合署办公。庭址设在官渡镇官渡街,辖官渡、柳林、洪坪3个乡镇。
历任正、副庭长:
庭 长:王国喜(1991.3——1997.4)
朱玉成(负责人1997.4——1998.7)
(1998.7——2000.3)
万登华(负责人2003.——2001.3)
(2003.3——2005.6)
熊彩平(2005.6——2009.3)
胡 刚(2009.3—— 2011.8)
梁 勇(2011.8 ——2013.9)
余明平(负责人2013.9——)
副庭长:陈绵友(1954.4-1964.12)
杨大清(1988.11- )
万登华(2001.3-2003.3)
卢 涛(2007.3- 2011.3 )
佘云国(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