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节后首次集中出击
——剑指失信,拘传27人

2024-03-07 15:36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袁伟栋、徐润森

  3月6日竹山法院开展涉民生涉企专项集中强制执行行动,凌晨6点,26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兵分四路前往执行地,竹山法院春节后首次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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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礼后兵当场结清

 

  前情回顾王某与汤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判决汤某支付王某各项损失赔偿51000元。判决生效后,汤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多种查控手段,仅发现汤某在银行有存款5000余元,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

  3月6日一早,执行干警驱车六十余里前往汤某住所实地调查其家庭情况。来到汤某家中,执行干警从情理、法理入手耐心劝说,讲明利害,督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汤某却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推诿。考虑到汤某所说的经济情况,以及双方的邻里关系,为避免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执行干警试图促成双方和解,然而汤某却态度消极,甚至不愿给出一个明确的给付方案。

  执行人员意识到汤某可能并非没有履行能力,而是不愿履行,于是开始和汤某进行更加细致地交谈,一方面希望能打开其心结,让其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更深入地了解汤某的家庭状况。在交谈中,执行干警发现了汤某的破绽,推断其家中可能隐匿有财产,于是当机立断,向院领导汇报,申请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得到许可后,执行干警向汤某出示搜查令,并展开搜查工作。

  然而,仅仅只搜查了汤某的卧室,便发现二十余万元现金,执行干警告知汤某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汤某听后瞬间慌了神,当场履行全部给付义务,至此,本案案款全部结清。

 


 

拘留震慑达成和解

 


  前情回顾李某驾驶机动车与陈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受伤及双方机动车受损,经交警认定该次交通事故由李某负全部责任,后陈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陈某共计13万元。因李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尽快履行,并责令其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但李某对法院的报告财产令置之不理,经多次督促仍拒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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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李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传措施。6日早晨7点,执行干警驱车前往李某家中,成功将尚在床上的李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当面向李某讲明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告知若再不配合执行工作,将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本来心存侥幸,态度消极的李某在听到将采取拘留措施后,终于坐不住了,主动向法官报告财产情况,并表示愿意分期给付赔偿款,最终李某与陈某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本次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执行到位案款30.41万元,拘传27人,执行完毕8件,执行和解5件。

  新年新气象,竹山法院将鼓足干劲,再加马力,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守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