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

2007-12-16 16:00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我院整体工作的开展,根据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走一主三化之路,建生态水电大县”的工作中心,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充分运用“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巩固我院“服务型机关”创建的成果,争当先进法庭、优秀法官等丰富的创建载体,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齐争共创氛围,完善层层负责,考核奖惩的创建机制。
   二、创建目标
   未来的两年我们的争创目标是县级最佳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因此,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以实现整体文明建设

   一是法官形象文明。我院紧紧围绕强化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这一目标,采取多种方式在全院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系列活动,制定“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在工作中推行“起身、让座、倒水、听诉、送出”十字工作法,每一名干警对当事人都做到一颗诚心、满腔热情、礼貌待人、文明办案。
   二是司法活动文明。我院在司法活动中,认真落实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依照程序法和实体法审判处理案件,保证办案质量,提高效率,注重办案效果,讲求司法效益。受理案件做到了依法及时,不推不拖,认真听诉和审查,该立案的在法定期限内立案,不予立案的耐心讲明理由;审理案件做到了依法规范,坚持公开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违反法定程序或超审限办案;裁判案件做到了依法公正,讲清道理,以理服人,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案件做到了善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也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注意方法,不简单粗暴和野蛮执行,不滥用强制措施。
   三是执法场所文明。人民法院的审判场所及其设施,是国家法制和审判权威的标志,是司法文明的象征。我院将坚持“以工作促建设”的方针,加强精神文明的物质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
   三、具体措施
   为实现创建目标,必须有过硬的措施,结合我院实际,应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加强,确保目标的实现。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领导班子议事程序。实行党组成员工作报告制度,党组成员将每周工作计划提前交院办公室,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在党组会上进行汇报。对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各分管领导都要按照各自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工作中,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关键时候走在前面,带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搞好院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努力用好的制度选作风好的人、用作风好的人,真正把那些干事创业的人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在全院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法官队伍良好形象。进一步完善我院的学习制度,利用每周五下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市场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做到学习有计划,人人都撰写读书笔记。按照我院年初确定的“规范法院管理、提高职业素养、强化三个能力、推进六个机制、践行司法为民”工作思路,制定完善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和司法礼仪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遵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市法院制定的“八个不准”和本院制定的《廉政制度》,加强对干警的约束,特别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采取聘请社会特邀监督员,在新闻媒体公布监督电话,设立院长信箱,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等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干警违法乱纪现象,树立法院干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我院将在办公楼墙壁上悬挂精神文明宣传标语,在办公楼前设立文明宣传栏,把7楼建成精神文明活动室,在办公楼3楼建一间高档次的荣誉陈列室,改革人事任用制度,使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在全院干警中形成一种干事创业的理念,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活动。今年,结合我院实施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切实搞好评先树优活动,通过大力表彰先进,使全体干警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刑庭积极实施“刑事审判精品”工程,立案庭和民商事审判庭积极实施“大调解”工程,带动整体创建工作的开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深入进行思想发动,选树先进典型,积极争创全市“优秀法官”和法院系统“模范法庭”活动,积极争创全县“十佳政法干警”,“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执法服务单位”、“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活动。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十星级居民”、“十星级法官”“五好文明家庭”、“廉洁家庭”、“优秀共产党员”创建活动,使全体干警始终保持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良好精神状态。
   五是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我院将进一步完善老年干部室活动的设施,建立一个乒乓球室,购置健身设备等其它娱乐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投资5-10万元,建设图书室和阅览室,投资30万元,购置微机,开通互联网建设局域网,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大型文体活动。
   六是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新风气。我院将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大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崇尚科学,坚决破除封建迷信,坚决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斗争。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积极开展敬老尊老和献爱心活动,坚决依法取缔封建迷信、打架斗殴等社会不文明现象。
   七是加强环境建设,改善办公生活环境。对院机关环境进行改造,尤其是对办公楼于进行整体装修,对办公桌椅等进行更换,使庭院做到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建设花园式机关。采取定置管理措施,办公室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车有车位,物有定位。办公楼内外卫生二十四小时保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八是搞好共建活动。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继续开展“为了明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活动;与安监局、学校等部门联合,在学生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以此预防青少年犯罪,并促进全社会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
   九是围绕县委中心开展工作。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推动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首先,加强对干警的廉洁自律教育,建立干警廉政档案,院长与各庭室长、各庭室长与干警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抓好落实。其次,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好制定的《关于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对企业改革和发展进行调研的制度》,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继续加强与乡镇司法所和村委会调解员的联系,在搞好庭前调解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全县“大调解”格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使大部分民事纠纷,尽可能在当地通过调解解决,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尽快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再次,把计划生育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的各项任务。做好信访工作,按时参加“五长联合接访”、“集中接防”,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确保无因工作失误而造成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十是健全精神文明建设档案。我院设立专门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办公室,抽出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的管理,确保创建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及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城市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监督、经验交流、情况汇总等工作。
   总之,我院将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认真落实本计划确定的措施,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