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执行局自觉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合于执行工作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精神,结合执行实际,采取五项有力措施,取得了执行案件执结率上升、实际执行到位率上升、终本率下降“二升一降”好成绩。
一是统一安排执行任务,做好集中执行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逐一对各类案件进行研究,统筹安排,由执行局长坐镇指挥、庭长带队,采取“凌晨行动”“夜晚执行”等方式,按照先易后难,逐个突破的原则,在各乡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大力依托网络查控等信息化手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及时有效查询,并针对下班后和周末期间网络反应迅速等特点,安排专人进行查询、冻结,提高了执行效率,节约了执行资源,共查询近900人次被执行人。
三是加大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第一季度,我院在加大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的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县电视台等信息化手段,对38名失信人员进行及时公布、曝光,部分被执行人迫于舆论压力,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四是多方协调,力促和解。执行中,针对县域经济社会特点,积极与乡村干部、社区人员沟通协调,对部分案件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进案件和解,力促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加大威慑力度,打击拒执典型。针对拒执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43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同时,通过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集中打击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4名被执行人,形成执行威慑力,营造了良好的执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