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民法院概况

2007-11-07 12:40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QQ图片20180503145915.jpgQQ图片20180503145921.jpg

竹山为古庸国故址,秦朝时置上庸县,汉因秦制,设上庸郡,后几易县名为安城,西魏废帝元钦元年,改安城为竹山,至今已有1400多年。

竹山地处鄂西北秦巴山腹地,十堰市南部,东望武当山,南依神农架,西靠巴山,北连秦岭,与道教圣地武当山、华中屋脊神农架一脉相连、交融共生,八山一水一分田构成了全县的主要地型地貌特征。全县国土总面积3586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254个村47万人,有汉族、回族、壮族、蒙古族、满族等8个民族。县境大部位于北纬32度——地球上最神秘的景观线上,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区,也是辛亥首义元勋张振武、劳工大律师施洋、国画大师袁白涛、剪纸宗师余曼白等革命家和艺术家的故乡。

竹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月5日,首任院长由竹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韩竹坡兼任,人员编制13人。院内设行政组、民事组、刑事组和3个巡回法庭(1955年更名为竹山县沧浪人民法庭、竹山县保丰人民法庭和竹山县官渡人民法庭)。

长期以来,竹山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积极争取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不断加强审判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建设,依法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年均办案4000件,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人民法院”、“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全市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队伍建设、物质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建院时的栉风沐雨、筚路蓝缕即将由集信息化、网络化等于一体的现代化办公环境所代替,这是历代竹山法院人在党的正确领导和全县人民的支持下,不计得失、团结拼搏、艰苦创业的结果,真实再现地不仅是竹山法院的历史变迁和竹山县法治建设的进程,同时也是共和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一个生动缩影。

建院之初的法院办公地窝居在城关镇东门街一民居内,1959年迁现址城关镇民族路10号老棉花仓库,1997年在原址新建7层3000余平方米的审判综合楼,2014年在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重新选址,新建10000余平方米集办公、审判、生活区为一体的审判综合大楼。

建院之初的10余名干警发展到现在的各类人员100余人,截止2017年10月,中央政法编制干警96人(编制102人),雇员制人员14人,聘用制人员12人。其中,员额法官36人,书记员17人,司法警察17人,司法辅助人员44人。人员结构也有了显著变化,法律专业毕业大学生已成为法官主体,法律本科以上学历79人,研究生学历3人,占到了干警总人数的71.9%。

建院之初年审结数十件离婚及刑事犯罪案件到现在审执结涉及刑事、行政、民商事、执行等各个门类的案件近4000件。院内设机构也由建院之初的3个发展到现在的17个内设机构和13个人民法庭(2005年合署为7个中心人民法庭)。(2017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