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大人们一起看《包公》、《包公出巡》、《少年包青天》等包公系列剧。那时,我还没有被灌输过多据理力争的理念,还是个性格温顺的孩子,所以很少跟别人抢遥控器,也似乎从小就对动漫不感兴趣,常常是大人们看什么剧,我也就跟着一起凑热闹。于是,当“包拯”、“包大人”、“铁面包公”、“包青天”、“包黑炭”等系列有关他的称呼风行一时的时候,一个面目严肃、心地善良、为人正直的伟大形象也植根于我的脑海之中。
只是,那时候我能理解的包公就是个正直的县官。多年以后,当我受到几年法学教育的熏陶之后,当我走进司法岗位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真正跟“包公”有了不解之缘,而此时此刻,作为同行的我对“铁面包公”也有了新的看法。
“包公”真的需要“铁”吗?答案是肯定的。“铁面包公”其实是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象征。包公因其在处理案件纠纷上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所以才被称为“铁面包公”,这个称呼充满了人们对包公的信任及对其行使手中权力的过程和结果的信任,实质上也是对当时的司法机关的信任,因为当时的包公作为地方巡抚,实际上集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于一体。“铁面包公”的“铁”是一个刚正不阿的法官形象,也是公平公正的代言词。公权力尤其是司法权的行使因公正才具有公信,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离开了公平公正,民众心理很难信服处理结果,公信力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包公”必须“铁”。
“包公”需要“铁”的是什么?换句话说,“包公”真的需要“铁面”吗?答案是否定的,“包公”不需要“铁面”。所谓“铁面”从简单意义上讲是指一副严肃而无私的面孔,无私固然必须有,但是真的需要严肃吗?真的需要板着一副面孔坐在公堂之上去面对当事人的家长里短、纷纷扰扰吗?难道我们在和颜悦色的氛围中就不可以办案吗?我不需给出过多答案,答案就在我们心中,答案就在我们身边的一个个鲜活的榜样身上,模范法官宋鱼水、金桂兰、翟树全等等,无不是一个个慈祥、和蔼的面孔,可他们也办下一件又一件铁案,树立了一座座公正、高大的司法丰碑。既然不需要“铁面”,那应该“铁”什么呢?是纪律、是作风、是法规、是不被金钱美色而诱惑的内心。一名法官、一个司法权力行使者,就应带着对法律的信仰,以铁的纪律和作风,抵制金钱和美色的诱惑,依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定纷止争。
“包公”需要如何“铁”?首先,培养铁的政治素养,以铁的纪律作风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做一个在政治上坚定清明的人;严格以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风邪雨急处,立得脚正”,坚决不触红线、不越底线,做一个在作风上正派清廉的人。其次,培养铁的业务素质,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展示自己。强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将其在实践中加以灵活运用,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以铁的业务能力运用法律法规,办理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铁案,以此展现自己的明辨是非、刚正不阿,做一个在业务上勤恳精干的人。再者,树立铁的法律信仰,以守护正义的使命来鞭策自己。郭沫若同志说过,“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无过于良心的死灭,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无过于正义的沦亡”,作为正义之神的守护者,我们要从内心深处树立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时刻鞭策自己,抵制外界的诱惑,守卫自己的良心和社会的公正,做一个不愧不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