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古法庭:为残疾患者送案款

2020-08-20 15:52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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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各位法官,这么热的天气,你们还跑这么远来给我送钱,要是没有你们,不知道这个钱什么时候能要到。”8月4日,竹坪乡安河口村的王某从秦古法庭执行法官的手里接过25000元案款,截至目前,王某已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取执行案款共计10万余元。

2018年11月,何某驾驶货车,与对向驾驶摩托车的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伤及摩托车乘车人王某妻子张某死亡,酿成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定事故中除保险公司在限额以内承担的责任外,减去被告何某已经履行的部分,还需赔付24万余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分期分批赔付的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何某家庭经济困难,无稳定工作,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受年初疫情影响,致其未能外出务工,因此何某未能按照执行和解析协议内容按时给付2020年第一期案款25000元。申请人王某因右腿截肢,安装假肢只能在平地上挪动,其子在外务工,是家里的唯一经济来源。因何某未按期给付案款,王某多次电话联系秦古法庭工作人员催要案款,法庭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何某,督促其及时缴纳案款,同时鉴于何某现状,决定再多给其一个月时间,并将次情况告知王某,王某表示同意。最终,何某按规定期限将案款交到秦古法庭工作人员手中。

考虑到王某行动不便,秦古法庭执行法官决定亲自上门送去执行案款,同时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正义和司法温暖。收到案款的次日,秦古法庭冒着酷暑驱车30多公里赶至王某家中,为其送去执行案款25000元。

近年来,竹山法院是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强化司法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司法便民,采取多项措施努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力求实现群众需要和人民法院工作的无缝对接。真正实现了“让法官多动腿,让群众少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