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进“十星创建·精神脱贫”及系列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十星创建·精神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竹发【2017】6号)要求,为实现年度创建目标,县文明委特印发本通知,请各地各部门对照任务清单,做好各项工作。
一、时限及任务
(一)8—9月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召开2017年度全县“十星创建·精神脱贫”现场推进会。
2、精心组织全县“十星级文明农户(家庭)”集中评星活动,完成2016年度示范户、示范村授牌并落实“以奖代补”政策。
3、在创评十星级文明农户(家庭)的同时,城乡全面开展“十晒十比十评”活动,整理典型材料并做好树榜公示工作,引导群众见贤思齐。
4、启动“十星创建·精神脱贫”示范村诗词创作和书画创作活动。
5、启动“十星创建·精神脱贫”整体宣传氛围营造(73个重点村)、村级“七个一”建设、典型树榜、入户宣传资料编印工作。
6、按照2017年版十星级文明村(社区)创评标准认真开展创评活动,同时启动“十星级文化大院”创评。
7、各乡镇启动本乡镇“十星创建·精神脱贫”现场会,分类培植十星级文明示范村(精神脱贫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每个示范村培植1-2个“十星级文明院”。
8、启动官渡镇桃源村、新街村和文峰乡东钦村、滚子岭村、太和村示范点培植工作。
9、9月中旬文明办会同两办督查室组建4个督查专班,深入各乡镇对创评活动开展情况、示范户评比情况、“十晒十比十评”典型树榜情况、氛围营造情况、移风易俗推进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10、启动十星级文明农户(家庭)、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等系列申报工作。
11、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全国文明村镇申报迎检、第三季度暗访迎测工作,命名表彰一批十星志愿者。
(二)10—11月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启动第五期流动道德讲堂暨精神脱贫宣讲团下乡宣讲活动。
2、完成第四届道德模范暨第二届美德少年、首届最美残疾人表彰活动。
3、组织工作专班对年度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示范户创建情况进行考评,提出问题清单,交由各乡镇、各单位进行整改。
4、完成十星文化展览馆布展、开馆工作。
5、对年度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示范户创建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6、继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12月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分类表彰“十星级文明单位”、“十星级文明农户(家庭)”示范户、“十星级文明示范村(社区)”。
2、总结全年工作,做好市县两级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3、整理一批最美家规(家风故事)、最美族训、最美家谱、最美祠堂、最美村规民约档案。
4、做好第四季度创文暗访迎测工作。
二、活动要求
1、强化领导,务求实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十星级文明户(家庭)”、“十星级文明村(社区)”和“十星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视,成立领导小组,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抓在手上,结合以人文精神促进精准扶贫,搞好工作创新。参照本文件的方式,列出乡镇村创建工作时间表和任务清单,责任到人,限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务实推进。确保农户门上十星数、星级证明与公示栏、电子纸质档案和智慧网上结果高度一致。
2、综合运用,展示形象。按既重过程又重结果的要求,各地在做实做牢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将十星创建与精准扶贫、美丽乡村等建设统筹推进,认真总结、包装和提升本地经验,办好综合示范,抓好宣传推介,充分展示亮点。尤其对列入十星文化展览馆的内容,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审查。
3、结对共建,整合力量。县直单位精准扶贫工作队、“十星级”文明创建工作队,要将指导联系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村、文明户、道德讲堂等作为“十星创建·精神脱贫”的重要工作内容,全程参与,尤其是在评比“十星级脱贫示范户”等重要环节,工作队长必须亲自把关。县直单位要放开思路,与联系村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共建活动,为联系村软硬件建设和活动开展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支持援助。工作队为联系村整理上报的好人典型,计入工作队所在单位文明单位创建任务。
4、加强督办,强化纪律。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将“十星创建·精神脱贫”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系列表彰的重要考评依据。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督办检查,督办检查过程中发现流于形式、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挪用精神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表彰资格。
附件:
1、2017年度“十星级文明农户(家庭)”示范户申报表
2、2017年度“十星级文明示范村(社区)”申报表
3、2017年度“十星级文明单位”申报表
4、竹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案例申报表
5、竹山县“十晒十比十评”汇总表
竹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