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法院工作报告

2015-11-16 10:56

法院工作报告

 

20081226日在竹山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

竹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吴英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竹山县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围绕潘口水电站建设工作大局,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院从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开展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88件,审(执)结1984件,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一)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的服务职能,保障了潘口水电站建设的顺利推进。一年来,我院始终把服务潘口水电站建设作为中心任务,积极为电站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成立“服务潘口水电站建设领导小组”和“服务潘口水电站建设合议庭”,增强了服务电站建设的组织性、协调性和实效性,提高了应对电站建设纠纷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调处能力。二是为弥补服务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经验上的不足,报经县委同意,我院赴三峡、清江库区多家基层法院考察学习,并形成了符合我县电站建设实际的考察报告,为县委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三是坚持优先、公正、高效的原则,依法化解电站建设中的施工合同、损害赔偿、妨碍坝区施工等纠纷15起,严厉打击妨碍和破坏电站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实施司法拘留11人,判处犯罪分子5人,保证了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顺利推进。四是在及时向县领导汇报涉及电站建设案件审判情况的同时,主动为建设业主、移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努力减少影响电站建设的不和谐因素。五是扎实开展移民工作,按要求完成了首期包保的移民搬迁任务。

  (二)以维护稳定为最大责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职能,营造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6件,审结134件,判处犯罪分子146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5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112人,单处罚金6人,免予刑事处罚6人。一是依法严惩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毁坏财物、盗窃等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始终对各类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调和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间的对立关系,全年审结的22件此类案件,民事部分调解率达到了100%。三是加大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的工作力度,力促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全年共对8名犯罪情节较轻、悔改态度较好的未成年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判处缓刑。四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的基础上,注意依法从宽处罚,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五是在加强刑事被告人人权保障的同时,依法落实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加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执行,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以案结事了为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职能,推动了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04件,审结1192件。一是精心审理涉农案件。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纠纷等案件32件,较好地服务了新农村建设。二是慎重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共审结城市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涉案人数较多的案件22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三是稳妥审理民生案件。共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社会保障、人身权益等案件510件,及时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四是积极审理事关企业发展的案件。共审理企业清算、金融借贷、购销合同等案件412件,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五是认真贯彻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方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和谐化解矛盾纠纷,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到了67.1%

  (四)以社会和谐为价值追求,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协调职能,促进了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审结7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98件,执结291件。一是认真坚持审判中立原则,做到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努力维护良好的行政管理秩序。二是探索建立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积极化解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全年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率达到了71.4%。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共应邀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授课7次,促进了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四是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为全县征地拆迁、计划生育、农资监管、路政交通、城镇管理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五是加大《竹山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努力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五)以维护社会诚信为根本使命,充分发挥执行的权益保障职能,最大限度地缓解了“执行难”。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443件,执结360件。一是坚持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重大疑难案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重大执行活动,形成了执行工作新格局。二是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深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注重依靠各方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三是认真坚持重大执行措施、重大财产处置合议,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执行案款收付分离等制度,努力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程度。四是在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权益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以物抵债、分期执行等人性化执行方式,努力提高案件的执行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切实保护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开展突击执行、专项执行和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集中力量执结了一批大案、难案,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牢政治方向,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院坚持以人为本,倾力打造模范型、学习型、廉洁型、和谐型法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落实县委提出的“工作落实年”的要求,以专项学习、技能竟赛、法官沙龙、业务培训、庭审示范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司法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专家型”法官不断涌现,法官队伍继续保持了“零违纪”。

  (二)领导班子的导航作用进一步强化。大力推行分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定期深入分管单位调研指导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集中学习制度,在确保领导班子成员既懂政治,又懂法律的基础上,以班子的导航作用、核心作用和表率作用来带动队伍建设。全院上下呈现出政令畅通、人心思齐、团结协作的大好局面。

  (三)先进典型的带动效应进一步凸显。我们通过各类先进典型的培育、有计划的向外推介、大力表彰奖励等方式,发现、树立和宣传身边的典型,激发干警争优创模的热情。组织开展“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活动,用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引导和感召作用,来推动队伍建设,涌现出了以“全国青年文明号”田家法庭为代表的69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达到了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凝聚人心、激发干劲、焕发斗志的效应。

  (四)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为缓解法官断层危机,不断壮大法院人才队伍,我院坚持把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将进入法院的年轻人下派到基层法庭锻炼,让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传、帮、带”,组织参加“法官论坛”、“法官讲坛”等方式,给年青人提供宽广的成长平台。对优秀年轻法官除内部破格选拔任用外,还积极向外推介,为他们创造广阔的个人发展空间。

  (五)坚持党委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法律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县委各项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坚持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协汇报重大工作安排,确保了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贯彻落实《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 》,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和现场监督执行活动,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出席法院重大活动和会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领导批办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把主动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积极配合县政协派驻法院民主监督员小组开展监督工作,得到了县政协的充分肯定。

  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强化司法管理与保障,基层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年来,我院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和优质的管理服务。

  (一)行政管理日益规范。整理、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符合现实要求的司法管理体系,保障了新形势下的司法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重大支出集体讨论、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定期审计和公开财务状况等制度,保证了行政管理的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量化管理,动态考核”机制,扩大了考核管理的范围,增强了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系统性,考核结果在个人和单位年度评先表模、奖励兑现中的主导地位更加突出,工作绩效考评效能进一步提高。

  (二)审判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建立和完善简易案件庭内研讨、疑难案件业务小组“会诊”、重大复杂案件审委会讨论、重大行政裁决和执行事项听证、裁判文书三级审签、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案件流程预警、审务公开、判后答疑等审判管理制度,以及通过认真审理申诉和再审案件、定期评查已结案件、日常督查审判活动等渠道,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案件经内部评查、市中院抽查、市政法委检查,合格率均达到了100%,上诉案件发还、改判数量也处于全市基层法院的最低水平。

  (三)司法环境明显改善。认真贯彻科技强院、文化兴院方针,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完成宝丰法庭办公楼建设和田家法庭迁建工程,新建了500余平方米的档案室,安装了审判管理软件,办案办公条件的科技含量大幅提升,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我们还通过建立荣誉室、法官书屋、法官活动室等文化设施,在走廊、办公室醒目位置悬挂名言警句,在建筑装饰中充分展现法院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途径,把文化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实现了文化建设与审判工作相得益彰、互促互进的可喜局面。

  (四)人民法庭工作得到加强。实行领导联系法庭和业务指导制度,及时帮助法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法庭所在辖区的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联系;科学核定人民法庭办公办案经费,保证法庭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并在职级晋升、评先表模、外出培训、物质装备等方面向法庭倾斜,使法庭干警安心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不断满足群众需求,司法为民工作有了新起色 

  一年来,我院以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和新期待为目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践行司法为民。

  (一)便民利民的手段更加丰富。大力开展立案信访的“文明窗口”和“便民窗口”建设,加强诉讼指导、诉讼风险告知和法律释明工作,广泛采取电话解答咨询、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办法,尽量便利群众诉讼;深入到田间地头巡回就地办案,为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开庭和兑付执行款,切实为人民群众诉讼“减负”;在审判实践中继续深入开展“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和“五·五”普法活动,通过发放法律手册,以案讲法,上街头、进企业、到农户送法等方式,帮助群众提高维权能力。

  (二)司法人文关怀进一步彰显。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有关规定,简化审批司法救助申请的程序,全年共对59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5.3万元,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13人(次),为维权能力差的当事人协调法律援助21人(次),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

  (三)涉诉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的整治工作力度,注重案件审理和执行各环节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从源头上减少上访;坚持一把手负责制、领导接待日制、首问接访制、案件承办人、承办庭和分管领导对信访案件承担连带责任制等制度,处理好新发生的信访案件,认真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工作,消化了一批上访老户和重信重访案件,实现了奥运会、残奥会、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庆典活动期间无进京上访的目标,涉诉信访工作也得了领导机关和上级法院的肯定,全市法院系统受省委政法委表彰的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均被我院获得。

  (四)司法建议职能充分发挥。我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还针对审判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一年来,共发出加强商品房开发监管、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防范金融借贷风险等司法建议8条,一些矛盾隐患从源头和制度层面上得到了有效预防。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所取得的进步和发展,主要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司法能力与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司法保障机制和司法条件与日益繁重复杂的司法任务、司法为民举措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均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九年工作展望

 

  2009年,将是国际金触经济危机层级影响加剧,我国现行经济和社会面临巨大机遇与挑战的关键一年,也是堵河流域系列开发全面展开的一年。新的一年,我院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扣生态水电大县建设工作大局,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审判工作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法院管理为枢纽,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努力实现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继续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使命,努力实现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是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验服务大局成效的标准。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有效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脱离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脱离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思维和方式,积极主动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在服务堵河流域系列开发建设上,审慎审理好电站建设和移民安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影响电站建设的各种矛盾。同时,加大调研力度,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

  二是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验审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刑事审判要从有利于遏制犯罪、稳定治安大局、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出发,严格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民事审判要继续妥善处理好与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矛盾和纠纷,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坚持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审判要在认真审理好各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妥善协调好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和谐化解行政争议;执行工作要在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全面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举全院之力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艺术,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三是把保障民生作为检验司法为民成效的标准。认真落实便捷立案、巡回审理、送法上门、司法救助等司法为民措施,抓好涉及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关系民生案件的审理,通过司法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合理、合法诉求;充分利用人民来信来访、申诉再审、走访回访等方式,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去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继续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实现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和队伍素质建设。我们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法院队伍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加大“学习型”法院创建力度,努力培养法官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制作文书等方面的能力;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认真查摆和整改审判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呼声视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视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视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以清廉公正高效树立司法权威,以严格公正文明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继续把提高司法效能作为基本手段,努力实现司法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的科学发展

  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办案效率;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抓好审判流程管理,完善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比等各类评查制度,落实好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导、审限预警、公开审判、判后答疑等审判制度,提高案件质量和服判息诉率;进一步完善“量化管理,动态考核”制度,提高司法管理效能;进一步加快“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提高办案办公的科技含量,着力优化司法条件;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硬件设施的综合效益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我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为促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